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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城区检察院依托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有效预警

2014-11-25 15:32:00来源:作者:

枣庄市薛城检察院把维护保障群众合法利益、化解社会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始终。

近日,枣庄市薛城检察院在批捕一起涉农诈骗案件中,把维护保障群众合法利益、化解社会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始终,依托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积极促成刑事和解,有效防止了30余户农户聚众上访事件的发生,得到了区委、区政府和当地群众的充分肯定。 

薛城区陶庄镇外环路“红旗粮店”老板马某某,从200867月份开始收购陶庄镇附近村农户的小麦用于经营。收购时马某某和陶庄镇野场子村的农户约定暂不支付小麦款,由马向农户出具欠条,农户可持欠条从“红旗粮店”自由选择支取现金或面粉等生活用品。20108月初,马某某因经营其他生意亏本被放高利贷者索债,为躲避债务全家逃到广西,群众随即报案。2011年,马洪军在回薛城途中被铁路乘警抓获。此时,该马尚欠野场子村农户2.00278万斤小麦款。薛城区公安分局以涉嫌诈骗罪将其刑事拘留,并提请薛城区院批准逮捕。该院受理此案后,安排专人从快办理,经过审阅卷宗、提审犯罪嫌疑人、到案发地询问相关证人等工作后,办案人员认为犯罪嫌疑人马某某涉嫌诈骗犯罪的非法占有目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拟考虑做出不捕决定。但同时,通过审查发现犯罪嫌疑人马洪军尚欠三十余户农民的小麦款未还,此前部分农户已到当地政府追要小麦款,有聚集上访倾向。为避免事态扩大,办案人员立即启动案件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对不捕决定可能发生的上访风险进行了全面评估,联系控申部门制定了应对处置预案,并及时向检察长进行了汇报。依照处置预案,办案人员积极给犯罪嫌疑人家属做工作,劝其主动将小麦款退还给农户,犯罪嫌疑人家属表示愿意在政法部门的主持下退还小麦款。随即办案人员与陶庄派出所公安干警一起主持召开了“野场村农户小麦款退款现场会”,近三十余户农户到场,将2.1455万元小麦全部款退还到农户手中。薛城区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马某某作出了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 

(张军、许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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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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