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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召开打击保险诈骗犯罪工作推进会

2014-11-04 10:02:00来源:大众网作者:

10月24日,枣庄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与枣庄市保险行业协会在中国人寿六楼会议室联合召开全市打击保险诈骗犯罪工作推进会。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支队长马运葆、政委付翠萍、副支队长张继军及相关科室人员,市协会会长兼秘书长杜林、副秘书长兼反保险欺诈工作站主任张联军,以及全市32家会员公司分管此项工作的总经理室成员和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与市保险行业协会联合召开全市打击保险诈骗犯罪工作推进会

  大众网枣庄11月4日讯 10月24日,枣庄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与枣庄市保险行业协会在中国人寿六楼会议室联合召开全市打击保险诈骗犯罪工作推进会。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支队长马运葆、政委付翠萍、副支队长张继军及相关科室人员,市协会会长兼秘书长杜林、副秘书长兼反保险欺诈工作站主任张联军,以及全市32家会员公司分管此项工作的总经理室成员和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张继军副支队长传达学习了市协会和市经侦支队联合印发的《枣庄市保险欺诈违法犯罪案件线索处理实施细则》;人保财险和太平洋人寿分别介绍交流了反保险欺诈工作的经验做法;杜林会长和马运葆支队长分别在会上讲话,就我市目前打击保险诈骗犯罪工作情况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杜林会长在讲话中指出,反保险欺诈工作站在市协会与市公安经侦部门团结协作、共同努力下,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杜会长就今后做好工作提出了几点意见:一是充分认清当前保险诈骗案件的特点。近年来,保险诈骗案件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专业诈骗团伙逐步规模化,组织严密,分工明确,作案手段更加复杂和隐蔽;二是密切合作,稳健推进打击保险诈骗工作。加强与经侦部门的沟通联系,主动配合,及时跟进案件线索办理进展情况,为公安部门办案提供有效的资料。定期召开联席会、研讨会,总结工作,分析案情,剖析案例,展开交流,强化协作配合,共同研究探讨打击保险诈骗工作方法;三是建立信息共享和信息交流机制。构建快速反映通道,简化案件及信息传递流程。逐步搭建和完善打击保险诈骗信息的共享平台,建立黑名单制度,实现保险诈骗案件涉案人员关键信息在全行业共享,以提示各公司在承保理赔过程中防范风险;四是加大对打击保险诈骗的资源投入。要充分认识打击保险诈骗对于改善公司经营效益、健全完善风险管控体系,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重要意义,不断加大组织机构、专业人员、专门资金、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支持和投入力度,着力构建加强打击保险诈骗工作的成效机制。

  马运葆支队长在讲话中,肯定了我市打击保险诈骗犯罪所取得的成绩。一年来,经侦部门核查线索或受理初查案件12起,立案侦查案件5起、涉案27人、挽回经济损失290余万元,合计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770余万元,为我市保险业平稳、健康发展提供了保驾护航的作用。马运葆就下步开展好打击保险诈骗活动专项行动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认识水平要上得去。公安经侦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打击保险诈骗犯罪的重要性,要做到“三个明确”,即“明确公安机关以打击犯罪为主的工作方向、明确经侦部门牵头的主体责任、明确警种协作发挥职能优势调查取证的统筹机制”。只有明确了工作方向、责任主体和统筹机制,打击保险诈骗犯罪工作才有了基础和保障;二是打击工作要落实好,要抓实。经侦部门重点针对数额较大或主观恶意较大的涉嫌犯罪案件和个人、职业骗保团伙或个人进行坚决打击,经查证属实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坚决把打击保险诈骗犯罪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下去。同时,要充分发挥好反保险欺诈工作站的横向联系作用,各公司及时为公司机关提供资料,充分利用好工作站平台,打击保险诈骗活动,切实为公司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三是防范措施要切中要害。保险诈骗犯罪与其他经济犯罪有着明显的区别是,行业内人员勾结作案的特点比较突出。1、公安机关、保险公司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通过开展典型案例、以案说法等形式进行宣传教育,加大对社会各界的警示作用,起到良好的防范效果。2、要加强对汽车修理厂、4S店工作人员的宣传教育,把警示告示贴进汽修厂、4S店,提前做好预防工作。3、加大对公司员工的培训力度,增强防范风险的意识,时刻意识到保险诈骗犯罪的危害性,提高员工的合规意识;四是团结协作、共同努力。1、积极协调其他警种资源。将保险诈骗犯罪案件的侦办工作安排部署到派出所,充分论证并把握好统一调度、组织培训、审核把关、奖励机制,探索性地开展工作。2、通过与刑事鉴定、技侦、网安、交警、消防等警种建立查证联动和奖励机制,运用调动资源、协作机制等方式方法,在打击保险诈骗犯罪工作中体现经侦牵头、警种联动的“云效应”。(杨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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