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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计划2015年将完成全部黄标车淘汰工作

2014-09-03 17:21:00来源:大众网作者:张乔阳

今天上午,记者从枣庄市环保局了解到,截至2014年7月30日,枣庄市尚未治理淘汰的黄标车剩余量为57022辆。为加快黄标车的治理淘汰工作,2014年下半年,枣庄将要淘汰剩余量的40%,其余60%淘汰任务将在2015年全部完成。

  大众网枣庄9月3日讯(记者 张乔阳)今天上午,记者从枣庄市环保局了解到,截至2014年7月30日,枣庄市尚未治理淘汰的黄标车剩余量为57022辆。为加快黄标车的治理淘汰工作,2014年下半年,枣庄将要淘汰剩余量的40%,其余60%淘汰任务将在2015年全部完成。

  据悉,“黄标车”是指污染物排放达不到“国Ⅰ”标准的汽油车和达不到“国Ⅲ”标准的柴油车(不包括三轮汽车、摩托车和低速货车)。

  “按照省政府有关部署要求,为加快推进黄标车治理淘汰工作,切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结合我市实际,制订了《枣庄市治理淘汰黄标车工作方案》。”枣庄市环保局工作人员介绍, 截至2014年7月30日,全市尚未治理淘汰的黄标车剩余量为57022辆。按照省政府确定的淘汰任务目标,2014年下半年全市要淘汰以上剩余量的40%(22809辆),其余60%的淘汰任务(34213辆)要于2015年度全部完成。

  “在各区市中,滕州黄标车共15599辆、市中区17681辆,成为最主要的淘汰区域,在2014年下半年,滕州和市中将要分别淘汰6240、7072辆,其余的60%剩余量将于2015年全部完成。”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工作人员同时介绍,除对符合规定的黄标车进行淘汰之外,根据省将要出台的黄标车“黄改绿”的相关政策和配套措施,也鼓励车辆通过加装尾气净化装置实现“黄改绿”。“黄改绿”车辆数量列入已淘汰数量。

  “除了严格执行车辆登记制度,对从事运输经营的车辆进行严格管理,严厉打击黑窝点、黑市场,加强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机构和尾气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之外,针对车辆的道路通行管理方面,也做出了严格要求。”工作人员说,“黄标车”限行区域将扩大到城市建成区以及高速公路。开展集中治理高污染排放车辆上路行驶违法行为专项行动,集中查处黄标车、无标车、报废车、冒黑烟车和未检车辆,严格依法处理。同时,公安机关机动车查缉布控系统和环保部门环保监测系统实现联网,依托城区交通出入卡口和监控设备,对违反禁行规定的黄标车、无标车进行抓拍、取证并及时依法处理。

  附件1:

  全市黄标车淘汰任务分配表

  截至2014年7月30日,全市黄标车数量为57022辆,按照省政府确定的淘汰黄标车任务目标,2014年下半年和2015年各区(市)必须完成的淘汰任务数量如下:

  附件2

  各区(市)黄标车限行区域

  一、滕州市

  平行路以东、龙泉路以西、腾飞路以北、北起红荷路以南(不含龙泉路、腾飞路、红荷路)。

  二、薛城区

  枣曹路以南、天山路以东、郯薛路以北、长白山路以西(不含上述道路)。

  三、山亭区

  邾国路以西,运河路以南,抱犊崮路以南,世纪大道以东,青屏路以北(不含上述道路)。

  四、市中区

  东外环(人民路至君山路)以西、君山路(建设路至东外环路段)以南、建设路(君山路至香港街东入口段)以西、西昌路以东、人民路以北、胜利路及香港街以南(不含上述道路)。

  五、峄城区

  城区仙坛路(坛山路至承水路段)以西、中兴大道(坛山路至承水路段)以东、承水路(中兴大道至仙坛路段)以北、坛山路(中兴大道至仙坛路段)以南(含上述道路)。

  六、台儿庄区

  城区东顺路以西、广进路以东、运河北岸路以北、长安路以南(含上述道路)。

  七、枣庄高新区

  光明路以北、复元三路以西、枣曹路以南、永福路以东(不含枣曹路、复元三路、祁连山路)。

初审编辑:张敏
责任编辑:田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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