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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失业保险金标准提高 每人每月850元
2014-09-19 10:21:00来源:晚报
我省将再次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从去年的平均每人每月780元,提高到现在的平均每人每月850元,总体增幅达到9%,今年是我省自2007年以来连续第8次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 晚报讯 (记者 张琛)我省将再次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从去年的平均每人每月780元,提高到现在的平均每人每月850元,总体增幅达到9%,今年是我省自2007年以来连续第8次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其中,我市执行标准为每人每月850元。 今年,我省结合各市最低工资标准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失业保险金标准档次确定为3个,分别为每人每月900元、850元和800元,调整后的标准从7月1日起执行。 根据省人社厅公布的失业保险金标准,青岛、淄博、东营、烟台、潍坊、威海6市以及济南市的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执行每人每月900元标准;济南市长清区、章丘市、平阴县、济阳县、商河县,我市所辖区域,济宁市任城区、兖州区、曲阜市、邹城市、微山县,泰安市泰山区、新泰市、肥城市,日照市、莱芜市、临沂市所辖区域执行每人每月850元的标准;济宁市鱼台县、金乡县、嘉祥县、汶上县、泗水县、梁山县,泰安市岱岳区、宁阳县、东平县,德州市、聊城市、滨州市、菏泽市所辖区域执行每人每月800元的标准。 http://epaper.632news.com/zzwb/html/2014-09/19/content_29962.htm
初审编辑:张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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