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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记者专访枣庄市保险行业协会会长杜林

2015-01-20 18:10:00来源:大众网作者:王斯澄

近年来,枣庄市保险业快速发展,服务领域不断拓宽,为促进枣庄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作出了重要贡献。2014年,枣庄保险业实现保费收入46.32亿元,同比增长6.46%。其中,财产险公司实现保费收入10.83亿元,同比增长9.39%;人寿险公司实现保费收入35.49亿元,同比增长7.97%。

枣庄市保险行业协会会长杜林。(记者 杨文昌 摄)

  大众网枣庄1月20日讯(记者 王斯澄)保险,被誉为经济发展的“助推器”和社会“稳定器”。近年来,枣庄市保险业快速发展,服务领域不断拓宽,为促进枣庄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作出了重要贡献。2014年,枣庄保险业实现保费收入46.32亿元,同比增长6.46%。其中,财产险公司实现保费收入10.83亿元,同比增长9.39%;人寿险公司实现保费收入35.49亿元,同比增长7.97%。近日,枣庄大众网记者对枣庄市保险行业协会会长杜林进行了独家专访。

  记者:杜会长,请您介绍一下当前枣庄保险业的基本情况?

  杜林:近年来,全市保险业在山东保监局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按照稳中求进、进中求好的总基调,着力培育和践行“守信用、担风险、重服务、合规范”保险核心价值理念,牢牢把握全市经济快速发展的有利契机,保险业务不断迈上新台阶,在促进改革、保障经济、稳定社会、造福人民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最快、最具活力的行业之一,为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了新的贡献。

  (一)市场体系日趋完善,行业实力显著增强。2014年,全市共有市级保险公司32家,其中:财产险公司14家,人身险公司18家;另有2家保险公司在筹。保险专业中介机构11家。

  (二)保费收入平稳增长。2014年,全市实现保费收入46.32亿元,同比增长6.46%。其中,财产险公司实现保费收入10.83亿元,同比增长9.39%;人寿险公司实现保费收入35.49亿元,同比增长7.97%。业务发展保持了持续增长的态势,市场运行平稳。

  (三)风险保障作用突出。2014年,全市保险业共承担各类风险保障4615亿元。产、寿险赔(给)付总额11.73亿元。其中,财产险公司支付赔款5.45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8025万元,同比增长17.2%;人身险公司给付快速增长,给付保险金及短险赔款6.3亿元,同比增长46.51%。

  (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增强。2014年,全市保险业缴纳各类税金1.25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540万元,代收代缴车船使用税1.14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619万元。从业人员达到1.94万人,缓解了就业压力,促进了社会的稳定。同时,各保险公司还积极开展各类社会捐助等社会公益活动。

  记者:当前枣庄保险行业有哪些不足以及优势?

  杜林:近年来,虽然我市保险业得到了快速、健康发展,市场运行平稳,基本符合稳中求进的总基调,但也存在着诸多的不足。

  一是社会公众保险意识还有待提高。目前,我国保险业还处于发展初期,许多人没有认识到保险的重要性。缺乏风险防范意识,认为自己购买保险后没有出险是吃亏了,没有充分认识到保险是转移和分散风险的手段。例如,目前我市机动车交强险的承保比例偏低,商业险占交强险的比重不到50%,这样就增加了交通事故处理的难度,许多受害者得不到应享有的经济补偿。同时,有部分人又错误的认为保险可以赚更多的钱,可以令人暴富,或者把保险单纯地当做投资手段,忽视了保险产品的保障功能。

  二是我市保险业市场规模较小。2014年,全市共实现保费收入46.32亿元,在全省16地市保费排名第14位,仅占全省总保费收入1253.27亿的3.70%。

  三是市场存在非理性竞争的现象,影响了行业形象。部分保险公司存在重业务、轻服务的现象,售后服务质量不高,需要在服务内容、形式、方式上进一步改进,需要不断加强。

  凡事都有两面性。我市保险业在存在诸多不足的时候,也具有一些优势。

  一是国家政策的支持,有助于我市保险业稳健发展。2014年8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时隔两个月,国务院办公厅又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若干意见》,从而可以看出,国家越来越重视保险业的发展,已经将保险作为现代服务业纳入国家战略发展中。市委市政府也将发展保险业纳入国民经济计划之中。

  二是根据新国十条的发展目标,到2020年保险深度(保费收入/国内生成总值)达到5%,保险密度(保费收入/总人口)达到3500元。我市2013年保险深度只达2%,保险密度只达到1100元,因此,我市保险市场虽然较小,但是具有较大的上升空间。

  三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进步,政府对保险业支持的力度加大,社会公众对保险的认识不断增强,参保的自觉性提高,将会对保险事业快速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记者:杜会长,请您简要介绍一下,2014年市保险行业协会在维护市场秩序、防范行业风险、开展行业宣传、协会自身建设等方面具体做了哪些工作?

  杜林:2014年,市保险行业协会紧紧围绕全市保险业发展的工作重心,主动履行职能,全方位为会员公司和消费者提供优良服务。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适应新形势,确立自律工作重点。2014年以来,协会和全行业自律工作重心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及时调整思路,研究探讨如何开展新形势下的自律工作,重新确定了新的自律工作重点,从以价格自律为中心转为以服务自律为中心。

  (二)找准着力点,加大宣传工作力度。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的着手。一是完善《协会宣传工作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协会秘书处宣传工作的职能定位、工作内容、运行机制等,使其更具有可操作性。二是组织全行业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和“7.8保险公众宣传日”集中活动。三是办好内部刊物《枣庄保险信息》。有效的整合行业资源,重新对信息内容定位,增强实用性、可读性、服务性,减少纯事务性的信息,提高刊物质量,为会员公司之间相互沟通、了解提供交流平台。四是办好在主流媒体开设的专题栏目,有效利用媒体平台向社会公众宣传保险知识,传递行业正能量,提升行业形象。五是开展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

  (三)健全调处机制,履行维权职能。市协会成立了保险合同纠纷调解中心,依托集消费投诉调解、仲裁调解、诉讼与调解对接三位一体的保险合同纠纷调解机制,为会员公司和广大客户搭建起解决合同纠纷、维护双方权益的服务平台。一是做好保险纠纷信访投诉的协商调处工作,指导和配合会员公司及时、公正、有效的对保险纠纷实施协商调解,降低了保险公司处置争议案成本。二是重新修订了《全面推行保险合同纠纷调解仲裁制度的实施办法》,深化保险合同纠纷调解与仲裁机制的有机结合。三是建立保险纠纷诉讼与调解对接机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中国保监委《关于在全国部分地区开展建立保险纠纷诉讼与调解对接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探讨建立保险纠纷诉调对接机制,市协会与市法院联合出台了《关于保险纠纷案件诉调对接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成立“枣庄市保险行业协会保险纠纷诉调中心”。2014年,共受理各类投诉68件,调解率100%,通过仲裁解决44件,其中:调解20件,裁决24件。

  (四)关注行业风险点,做好风险预测和处置。预防和及时化解行业经营风险,是保险业健康稳定发展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一是站在维稳的高度,把握好风险易发的节点,年末岁首、3.15和寿险满期集中给付三个时点,提前调研,分析、预警。二是开展风险防范培训。8月份,分两期对全市人身险公司110余名四级机构分管风险管控的负责人进行了风险防范及处置培训。三是对重点、典型纠纷案件跟踪调处。及时化解了矛盾纠纷,维护了保险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行业声誉。

  (五)协调内外关系,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一是主动加强与市有关单位和部门的联系沟通,通报情况,交流信息,提出意见和建议,研究防范化解风险的措施,为行业发展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二是主动与有关媒体沟通,分析舆情,交换意见,形成共识,信息共享,邀请媒体参与保险业活动,近距离了解保险;三是积极探索开展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速理赔工作机制。全年共处理符合快速理赔案件765起;四是加大推进反保险欺诈工作的力度,依托市协会与市公安局联合成立的反保险欺诈工作站,把反保险欺诈工作稳步向纵深推进。年内共接受报案20起,立案9起,挽回经济损失186万元;移交线索110条,避免经济损失810余万元。

初审编辑:张敏
责任编辑:马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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