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632—5210000

通讯员qq群:25238684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当前位置:首页 > 今日头条

枣庄市纪委巡查组将进驻市直部门

2015-03-30 14:29:00来源:齐鲁晚报作者:李泳君

为强化对市直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落实,近日,枣庄市纪委下发了通知,将对市直有关部门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巡查,巡查包括党风廉政建设,中央八项规定等四类情况。

  本报枣庄3月29日讯(记者 李泳君) 为强化对市直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落实,近日,枣庄市纪委下发了通知,将对市直有关部门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巡查,巡查包括党风廉政建设,中央八项规定等四类情况。 

  根据《通知》要求,本次巡查对巡查主体、巡查对象、巡查内容、工作程序等作了详细规定。确定巡查主体。由枣庄市纪委监察局8个统管派驻纪检组(监察室)代表市纪委监察局开展巡查工作。

  据悉,本次明确的巡查对象为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本次巡查将重点巡查落实各级纪委全会精神,遵守党的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群众反映的涉及党风廉政建设方面问题解决情况;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情况。

  本次巡查,将通过召开巡查工作动员会、进行个别谈话、受理来信来访、查阅文件资料、走访调研等方式开展巡查。注重汇总总结。巡查组按照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梳理需要了解和解决的问题,并提出整改建议。对巡查监督中发现的重大问题、重要情况要形成专题报告,有针对性地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经委局领导同意后,按程序向被巡查部门(单位)进行反馈、督促整改。被巡查部门(单位)要针对反馈意见及时落实整改,并在1个月内向巡查组书面报告整改落实情况。 

    http://sjb.qlwb.com.cn/qlwb/content/20150330/ArticelZ04002FM.htm

    

初审编辑:张敏
责任编辑:田田
友荐云推荐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专题报道

新闻曝光

摄影报道

关于我们 - 报业集团 - 版权声明 - 广告业务 - 联系方式
Copyright (C) 2001-2012   dzww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Email:zaozhuang@dzwww.com 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音像制品出版许可证
鲁ICP备09023866号 新出网证(鲁)字02号 网络视听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