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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杰华部长答记者问:创建文明城市 建设文明枣庄  

发布日期: 2012-06-07 来源:枣庄大众网 编辑:王昕

       


        记者:为什么要开展创建文明城市工作?

        周杰华:文明城市是指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的发展阶段,物质文明、政治文明与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发展,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全面进步、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显著成就、市民整体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较高的城市,是反映一个城市整体文明水平的综合性荣誉称号。近年来,全市坚持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开拓创新,真抓实干,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社会事业全面进步,群众生活显著改善,社会和谐稳定。2005年与2002年相比,全市GDP和财政收入翻了一番,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利税、利润、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翻两番,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和就业再就业实现较大增长,主要经济指标增幅连续几年走在全省前列,这些重大成就有力地说明了枣庄已经站在了新的历史发展起点上,说明了枣庄创建文明城市的时机已经成熟,并且具备了很好的基础和条件。但是,我们也应看到,我市的经济竞争力、社会文明程度、市民素质与先进地区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城市的建设、管理和服务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还不相适应,发展的任务还非常艰巨。深入扎实地开展创建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对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一步提高市民的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对于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力,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和招商引资环境;对于快速改善城市面貌,完善城市功能,优化城市管理,提高城市的现代化水平,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记者:这次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时间和步骤是怎样安排的?

        周杰华:为搞好文明城市创建,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市委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创建文明城市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枣庄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方案》提出了创建文明城市的目标任务,明确了具体的责任部门和创建标准,可谓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从现在开始到2008年检查验收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是宣传发动阶段(2006年7月至9月):根据创建工作要求,组织专题调研,掌握创建活动情况,提出相应的工作目标和方案。建立领导机构,细化创建工作任务,明确职责分工。二是整体推进阶段(2006年10月至2007年12月)各区(市)、市直各责任部门、单位,根据《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要求,结合各自分工,认真制定实施方案,全力推进工作落实。三是自查申报阶段(2008年1月至3月):年初向省里提交申报报告,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认真对照考核标准,组织模拟检查,积极查漏补缺,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全面做好验收的有关准备工作。四是迎查验收阶段(2008年4月至6月):充分做好各项迎查工作,积极配合省文明城市验收组的检查考核。

        记者:这次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主要任务目标是什么?

        周杰华: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涉及面广,任务十分繁重。其主要任务目标是:根据我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总体部署,按照市委有关文件和《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要求,以提高市民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为着眼点,以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为主攻方向,以群众满意为根本标准,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巩固成果,培育特色,通过广泛深入扎实的创建活动,努力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公平公正的法制环境、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概括地讲,就是“一项创建活动、六大环境建设”。具体工作中要紧紧围绕《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目标任务分工》中119项基本指标和8项特色指标开展工作,确保我市2008年建设成省组长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

        记者: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基本要求如何?

        周杰华:创建文明城市,是我市加快发展的一项战略举措,是牵动全局的系统工程。各级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强化措施,全力以赴,确保顺利实现创建目标。一是要建立领导责任机制。市里成立了创建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各区(市)也要成立专门的组织领导机构,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要按照创建文明城市的要求,把创建任务逐一分解落实到各相关责任单位并签订创建目标管理责任书。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一把手”负总责的创建领导体系,把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层层分解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保证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二是建立舆论导向机制。各新闻单位要发挥舆论引导的主渠道作用开辟专栏专题节目,深入报道广大市民参与创建的热情,大力宣传创建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各级各部门和工、青、妇等群团组织,要从各自实际出发,积极组织本部门,本系统和各自联系的群众开展好各类宣传教育活动使创建文明城市活动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三是建立督查考核机制。把创建工作纳入党务政务考核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目标责任考核,纳入全市重点工程统一高度大、政协要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创建工作进行专项检查、视察。各新闻单位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职能,对创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适时曝光促其及时整改。严格按照创建目标责任制进行督查考核,落实奖惩,对创建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推诿扯皮,工作不力,影响创建工作大局的责任单位,严肃追究其领导责任。四是建立物质保障机制。根据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要求,积极探索,建立完善一系列提高城市文明程度的管理制度、办法,做到有章可循。要把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各级财政对必要经费要予以保证。加快大型公益文化设施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能运用市场手段的要推向市场。五是建立齐抓共管机制。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把“系统抓”与“抓系统”有机结合起来,发挥好带头和示范作用。其他部门也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发挥各自优势,扎实做好工作。要发挥驻枣部队和中央、省属驻枣单位的作用,形成共建文明城市的合力。要坚持市、区(市)两级联动,不断深化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广度和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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