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632-3156865

通讯员qq群:25238684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当前位置:首页 > 金融财经

枣庄市农信社喜获中央银行专项扶持资金24058万元  

发布日期: 2012-06-07 来源:枣庄大众网 编辑:zaozhuang

       

     

        枣庄大众网9月14日讯    枣庄市滕州、薛城两家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专项央行票据兑付申请,全部获得人民银行总行和银监会考核批准,24058万元中央银行票据兑付资金喜获兑付。9月13日上午,市政府召开“全市农村信用社改革首批专项中央银行票据兑付新闻发布会”,枣庄市副市长张宝民、人民银行枣庄市中心支行行长刘福毅向滕州、薛城两家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进行了资金交付仪式。
        2003年8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为支持农村信用社改革,中央提出了两种可供选择的资金支持方式,其中一种是人民银行按2002年底实际资不抵债数额的50%发行专项中央银行票据,用于置换农村信用社的不良贷款。改革实施后,中央银行对我市农村信用社共发行专项中央银行票据60353万元,为保证票据资金按期足额获得兑付,枣庄市人民政府严格按照“明晰产权关系,强化约束机制,增强服务功能”的总体要求,形成了人民银行、银监部门、省联社枣庄办事处具体指导,政府部门协调配合,联社负责组织实施,基层信用社具体落实,干部员工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在申请发行专项中央银行票据过程中,成立了专门的组织机构,积极协调各部门关系,专门抽派了组织能力强、业务过硬、有良好敬业精神的业务骨干参加申报材料工作,保证了各项指标符合兑付要求,材料准备质量过硬,一次申报就获得兑付。

     


        本次山东省共有17家联社获得中央银行专项票据资金,合计金额为11亿元,仅枣庄市滕州、薛城两家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就获24058万元,机构和金额分别占全省同批票据资金兑付额的11.76%和21.82%,标志着枣庄市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并走在全省前列。


    (通讯员   崔洪光 高崇亮)


相关阅读: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专题报道

新闻曝光

摄影报道

关于我们 - 报业集团 - 版权声明 - 广告业务 - 业务拓展 - 人才招聘 - 联系方式
Copyright (C) 2001-2010   dzww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Email:zaozhuang@dzwww.com 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音像制品出版许可证
鲁ICP备09023866号 新出网证(鲁)字02号 网络视听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