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632-3156865

通讯员qq群:25238684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当前位置:首页 > 曝光台

村企联合强毁村民耕地  

发布日期: 2012-06-07 来源:枣庄大众网 编辑:王振

       

        

    前一天推毁庄稼

    第二天毁坏耕地

    靠路边的耕地被毁,庄稼被压

    昔日的责任田

     

        枣庄大众网815讯(本网记者报道)13日,本网曾经以“齐村镇村干部带头强占土地毁坏青苗10余亩”为题,报道了枣庄中联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枣庄中联)因生产需要,在市中区齐村镇的井庄和沟湾两个村庄打了8眼自备深水井,现在,为便于取水,需要修一条数公里长的地下输水管道,将这八眼自备深水井连接在一起,并将水引至枣庄中联厂内。因铺设管道需要征用齐村镇沟湾、井庄和胡埠三个村庄的土地,枣庄中联竟然在事先未通知土地承包人、未征得土地经营权所有人同意,未和土地经营权所有人就土地和青苗补偿费用意见达成一致的情况下,伙同部分村干部,带领行政执法队员和施工人员,动用铲车,挖掘机等大型施工机械,擅自将农民土地上的玉米、蔬菜等农作物推倒毁坏,强行施工,引起村民的强烈反对。

    枣庄中联一意孤行仍在强行施工

    文章发表后,引起了枣庄中联和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那么截止目前,事情的进展情况如何?枣庄中联和齐村镇相关领导及村干部是否就此事给村民进行了充分的协商和足额的补偿?

    14日下午,本网再次联系了被强占土地的村民。据村民反映,12日下午,枣庄中联的人在伙同村干部动用执法人员毁坏了庄稼以后,于13日上午,不顾村民的强烈反对,强行施工将他们的责任田全部挖出了二米多深的管道沟,目前他们正在进行管道的安装。

    枣庄中联与村委会补偿标准说法不一

    枣庄中联的负责人告诉村民,对于本次铺管道占地,按照规定应该是只补一年,他们按两年的时间给予了“高额”补偿,即每亩土地每季的补偿标准是2000元,一年按两季庄稼进行补偿是每亩4000元,补两年就是每亩8000元,并且已经将占用该村土地的补偿款“足额”拨付给了村委会。但对于具体的数额,枣庄中联负责人却并未透露。

    13日上午,井庄村的村干部通过村里的广播告诉村民说枣庄中联给了村里40000元的补偿款,通知村民到村委会领取补偿款。同时告诉村民,枣庄中联对被占用的土地按每亩每季2000元给予了补偿,共补了两季,即每亩土地补4000元,但是强调只补了一年。

    据村民统计,枣庄中联本次铺设管道共占用井庄村约五亩责任田。按果按枣庄中联负责人的说法,两年枣庄中联应向井庄村被占地农民支付40000万元补偿款,这里与村干部在广播中通报的数字也是一致的,但是如果按井庄村村干部在广播中说的只补一年,占用井庄村的5亩地仅需要20000元。那么剩余的20000元又到了哪里?

    高价拉拢村民遭拒,绝大多数村民拒绝领取补偿款

    鉴于此,井庄村被占用土地的绝大多数村民拒绝去村委会领取补偿款,只是极个别的同村干部“关系很近”的村民领取了补偿款。

    另有村民告诉记者,虽然村委会对绝大多数村民的补偿费用远远低于枣庄中联的标准,但对于有的村民村委会却开出高价进行补偿,即占用该村民的不足三分责任田竟然表示补偿3000元,但遭到该村民拒绝。

    对于此事,本网将随时关注,进行跟踪报道。

     

     


相关阅读: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专题报道

新闻曝光

摄影报道

关于我们 - 报业集团 - 版权声明 - 广告业务 - 业务拓展 - 人才招聘 - 联系方式
Copyright (C) 2001-2010   dzww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Email:zaozhuang@dzwww.com 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音像制品出版许可证
鲁ICP备09023866号 新出网证(鲁)字02号 网络视听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