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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矿人均收入四万五掩盖了什么?  

发布日期: 2012-06-07 来源:枣庄大众网 编辑:王振

          枣庄大众网1月18日讯 日前,山东枣庄矿业集团公司召开工作会议,总结2009年工作业绩,称又有了几个新的突破和新的提高:煤炭产量超过两千万吨;总产值达到三佰多亿元;上缴利税七十亿元;全矿区员工人均收入创历史最高水平——每人平均四万五千元。
       由以上几个简单的数字不难看出,山东枣庄矿业集团公司在世界金融危机的大背景下,企业发展不但没有受到影响,而且还上了一个新台阶。作为本地区的“纳税大户”,为国家做出了重大贡献;人均四万五千元的高收入,单从数字上看,在枣庄这个经济欠发达地区,其收入是令人“羡慕”的,全矿区广大员工应该得到了很多的实惠。
        然而,山东枣庄矿业集团公司在2009年人均收入达四万五千元公布后,引起了社会各方面的关注和矿区职工的异议。笔者通过调查、了解、透视、解读和分析,总感到该国企的人均“高收入”耐人寻味,事实上,枣庄矿区的绝大多数员工并没有得到这么多的实惠。
        一、九十年代的原局级离退休领导干部实际年收入是三万四千元。
        山东枣庄矿业集团公司是由原枣庄矿务局改制的。上个世纪九十年代的原矿务局的一些领导干部和矿处级退休干部,年龄都在七十岁上下,他们为国营企业、为中国的煤炭事业的建设和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把毕生的心血、精力和智慧都贡献给了国有企业。这些人年老体弱,需要更多的照顾和关心,理应得到较多的收入和实惠。
        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原矿务局局级领导干部在2009年的实际收入是三万四千元;其他已退休的矿处级干部在2009年的收入连三万元也达不到。他们同现任集团公司局级、矿处级的同级别干部相比,在实际收入上存有“天壤之别”;这些曾经做出过重大贡献的老领导、老干部、老同志连矿业集团的人均收入“地平线”都达不到,多数人甚至离四万五千元的“地平线”还差三分之一。
        二、集团公司机关或类似机关的二级单位正科级干部在2009年的实际收入不到三万元。
        枣庄矿业集团公司机关与一些二级单位(不包括煤矿)的正科干部,大都四十岁左右或四五十岁,既是集团公司决策的贯彻执行者,也是生产一线的带头人,他们年富力强,是精力充沛的工作骨干,又是家庭经济的承载主体。在这些正科级干部中,2009年的实际收入是二万多元,基本为人均收入四万五千元的二分之一,极个别表现优秀者,绩效工资可以多得点,在单位“受宠的”,奖金可以多拿点,他们的实际收入超过三万元甚至接近四万元。
        三、有高级职称的老师实际收入接近二万元。
        学历、职称、人才在枣庄矿业集团公司得不到重视已是不争的事实,在分配上他们更是少得“可怜”。以枣庄矿业集团公司机关学校为例,具有高级职称的老师在集团公司时每月是一千六、七百元,全年算起来接近两万元;这个学校去年转到地方管理后,有高级职称的教师每月工资增加二千元之多,年收入均超过四万元,这些高级教师在地方比在企业多了一倍的收入。
        四、生产一线的工人年收入三万元。
        枣庄矿业集团公司下属十多个煤矿,各矿虽然条件不同,年产量及生产效益也不完全一样,但在枣庄矿业集团公司这个只重视行政级别(如职级工衔)的国企,生产一线的工人只是被动的劳动者,他们的实际收入同创造的劳动价值不成正比。笔者了解到,生产一线的工人一般每月是“两、三千元”的工资,一年能拿到四万元的很少。
        五、资历、年限几乎与工资及收入完全脱离,资历长、工作年限多的也只有两万元。
        枣庄矿业集团公司近几年在矿处级以上干部实行的是年薪制,对全员是绩效工资加奖金。基本工资是十几年来一贯制,企业职工工资增长滞后,没有建立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只是最近听说要增加工资。因此,资历长、工作年限多的职工,工资收入仍然很低。
        所有这些员工都没有达到枣矿集团公司的人均收入,那么,那些已经发出的钱也不会少。如果把该国企发放的钱比作蓄池里的水,虽然流到这几块田里的水少了点,可“肥水没流外人田”,而流到另一块地里的水却很多,这就在分配上造成了事实上的旱涝不均,更多的“水”流向了企业的管理层和管理者。
        枣庄矿业集团公司在分配上不是向一线员工、重点岗位和骨干人才倾斜,而是向管理者自己倾斜,倾斜度也创了历史的新高。在这个国企里,只要当了处级干部,进而当上二级单位的一把手,一年的实际收入几十万元是不成问题的,胜过其他人的二、三十倍甚至是一辈子的收入。
        枣矿集团虽然是国有企业,但管理者们的权力很大。有权就有用、有权就有威、有权就有利,在这个企业里表现得淋漓尽致。该企业实行绩效工资加奖金的分配政策,在很大程度上给了企业管理者们很大的掌握空间和分配权。有很多工种或工作是属于软任务,如宣传、教学、财务、写材料等管理工作,有个知识积累、熟练程度的问题,短时间内很难用“绩、效”来界定,在评价工作和发放“绩、效”工资加奖金时,就会以管理者的好恶为标准,说你好你就好,不好也好,说你不行你就不行,行也不行。笔者在一个二级单位的考核表中就发现了这种现象。有权者愈有钱,得宠者利益多,管理者的好恶、权力决定着所属员工的收入多少及切身利益。
        在该国企,管理者们除了有很高的年薪,有很多的(内部股)红利,还可以自己制定有利于自己的规定,利用“公权”自肥。如一个煤矿,距离矿业集团驻地也就是六十华里路程,从科级干部到矿级干部每个月的汽车补助费是二千元至七千元不等,最高年车补是八万多元。再如,枣矿集团公司针对煤矿生产安全问题制定了安全生产的“风险金”交纳规定,但有的二级单位是教育部门,根本没有什么危险或风险问题,也要钻政策的空子进行“集资”:处级干部向单位交三千元、科级干部交一千元、员工交四百元的所谓“风险金”,几个月后再分别从单位领回六千元、二千元、八百元的本金加“奖励”。据调查,集团公司的一个教育单位,管理者每天坐司机开的车,管理者“风险”值三千元至六千元,而小车司机的“风险”只值四百元至八百元。在这个企业,职工已经被分为三、六、九等和高、低、贵、贱,连人的生命也“标价”不同,可谓“同命不同价”。由此可见,在枣矿集团人均收入四万五千元中,实际更多的钱流向了管理层这块肥地,进了管理者们的腰包。
        枣庄矿业集团公司2009年人均收入四万五千元的数字,掩盖了国企管理者们的“公权”自肥,所谓绩效工资加奖金的不合理分配,使企业职工之间的收入差距无限扩大,广大员工不能真正劳有所获、劳有应得。极少数管理者更多的占有企业员工的劳动成果和国家财富,扭曲了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改变了产业工人的主人翁地位。(赵守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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