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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城:诈骗250万元 潜逃8年抓获后判刑12年   

发布日期: 2012-06-07 来源:枣庄大众网 编辑:张岩

       

    枣庄大众网82日讯(大众日报记者 岳增群 本网通讯员  张广海  冯宪印)  近日,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梅川平有期徒刑12年,这个骗取250万余元水泥款、潜逃8年后被抓获的骗子,终于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1997年下半年,原上海恒昶物质有限公司董事长梅川平,数次与枣庄矿务局水泥厂签订水泥购销合同,水泥厂先后向梅所在公司发售“青檀”牌水泥1.6万多吨,累计款达445万余元。梅川平以先履行合同小额付款等手段,诱使水泥厂继续签订大合同,共计骗取该厂水泥款250万余元,随即逃之夭夭。警方多方抓捕未果。直到去年6月,枣庄经侦民警得到梅川平藏匿的线索,辗转江南多个省市,历经两个多月时间,终于在湖北省红安县将潜逃8年之久的梅川平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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