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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城交警加大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行为的整治力度  

发布日期: 2012-06-07 来源:枣庄大众网 编辑:张岩

       

        枣庄大众网9月8日讯(通讯员 王玲 董峰) 近期,枣庄薛城交警针对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这一普遍的实际现象,开展了为期一周的整治摩托车“不戴头盔”专项行动。

      为了保障治理活动取得实效,该大队按照“先教育、后治理,先正己、后正人”的思路,在通过散发传单、制作展出图版、悬挂宣传条幅等形式,向群众告知专项行动的目的和意义的同时,首先从民警自身抓起,要求民警及家属带头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驾乘摩托车必须佩带安全头盔。对违反规定的民警,第一次发现予以通报批评,第二次发现罚款50元,第三次发现停职检查。

      专项行动中,大队还专门制定了两项硬性工作措施狠抓落实。一是强化路面管控,对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发现一起查扣一次车辆。二是加大处罚力度,对违法者严格按《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足额处罚,不迁就、不让步、不降标准,凡违法者,必须戴上安全头盔来接受处罚,否则不予放行。

        随着专项整治活动的深入开展,广大摩托车驾乘者的戴安全头盔的意识不断增强,遵守交通安全法的法制观念有了进一步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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