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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线索的拓展大有可为  

发布日期: 2012-06-07 来源: 编辑:王振

       

        (张夫清 撰文) 随着检察机关查案重点的不断发展与变化,职务犯罪的日趋复杂和隐蔽,在坚持“严格执法,狠抓办案”的方针统揽检察工作全局的同时,枣庄市山亭区检察院积极拓展举报线索来源,最大限度地利用每一条举报线索,提高举报线索的利用率,认真完成检察机关举报中心履行检察职能的重要使命。

        一、创新举报宣传方法,激发群众举报热情

        一是运用现代通讯技术宣传。该院通过手机短信这种快捷、直观的现代通讯方式,集中发送手机短信,通报查办职务犯罪取得的成果,宣传党和政府惩治腐败的决心,公布举报电话和举报网站,鼓励群众积极举报。二是利用视觉媒体宣传。以电视台或公共大屏幕为依托,滚动播放反腐专题片和有关举报常识、检务公开、反贪污贿赂、反渎职侵权等内容的举报广告,鼓励群众正确举报,署名举报。三是利用互联网络宣传。该院依托上海市检察院的网络资源,在互联网上开通保密性强、互动性好的交互式举报网站,除了刊登相关举报知识外,还积极开展与举报人的互动,增强举报人的法治意识,切实提高举报质量。

        二、建立信息情报系统,拓宽线索获取渠道

        该院通过建立举报情报系统,提高管理举报线索的能力和主动性,拓宽举报途径。一是贴近案源第一线。该院自建立下访巡访机制以来,下街道,进社区,并在重点单位设立下访巡访联系点,如在资金、资产、资源等重点单位以及公权力大、公益性强、公众关注度高的部门,涉及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等领域,主动走近群众身边,引导群众举报,进一步拓宽案件线索的来源渠道。二是建立全院情报系统。“举报、查处、预防”三位一体是检察机关举报工作的新模式,该举报工作模式将检察机关内部的相关职能部门紧密结合起来,反贪、反渎、举报中心和预防部门各司其职,互通有无,形成惩治职务犯罪的强大合力。同时,举报中心根据监所、民事行政检察部门的工作职能,启动举报线索收集功能,由监所部门全方位收集在押人员及其亲属提供的有关职务犯罪的检举线索;由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在民事、行政案件的申诉受理及息诉过程中收集有关职务犯罪线索,及时移送举报中心。三是建立举报线索预测机制。该院举报中心对职务犯罪侦查部门立案侦查较多的领域或部门进行犯罪预测,认真分析案发的原因、特点,针对问题及管理上存在的薄弱环节进行评判,联合预防部门以鼓励自首、鼓励依法举报等方式加大举报宣传力度,有针对性地挖掘犯罪多发领域或部门可能存在的查案线索。

        三、提升线索利用价值,科学管理举报线索

        一是科学管理存查、缓查线索库。建立专门的“存查、缓查线索档案”,对每条线索进行制卡、登记、编号,并注明存查、缓查的拟办意见,与新掌握的线索和情况相互参照、印证,等待机会寻求突破,以避免和防止较有价值的举报线索在没有进入侦查环节便被“流失”。二是建立线索评估机制。该院举报中心主要对存查、缓查线索库中的举报线索,定期作二次评估,根据线索积累情况及新情况,对举报线索的成案可能性、初查时机、案件性质等进行集中研究、评估,按照线索质量再次作出分流处理,供职务犯罪侦查部门参考,从而提高举报线索的再利用价值。如该院于去年立案侦查的一起受贿大案即是经举报中心二次评估后挖掘出来的2003年的存案线索。三是深化对不立案线索的审查工作。该院举报中心在不断强化对举报线索评估、分流、答复等一系列管理职能的同时,还从实体上对举报线索查处情况进行监督,初步建立了对职务犯罪侦查部门不立案线索的审查机制。督促职务犯罪侦查部门将不立案线索移送到举报中心进行审查、对不立案线索再次评估、与职务犯罪侦查部门就个案进行沟通、跟踪职务犯罪侦查部门重新初查。举报中心将对职务犯罪侦查部门的内部制约切实落到实处,去年以来,该院通过不立案线索的审查工作,促成职务犯罪侦查部门立案8起,有效提高了举报线索的成案率。

    (作者系山亭区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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