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632-3156865

通讯员qq群:25238684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当前位置:首页 > 社会法制

冒充警察骗财如何定性  

发布日期: 2012-06-07 来源: 编辑:王振

       

     

       (张夫清 撰文) 案情:2007年7月,胡某在网上发布卖车信息,所卖的宝马轿车系他从一名网友手中以十万元的低价购得,尚未过户。王某、曹某以购车为名,将其约至某停车场,待胡某驾车出现时,出示事先伪造的警官证,称此车为走私车,以警察的名义将胡某拘留并扣押了宝马轿车。在某看守所门口,王某、曹某假装打电话与其他民警联系,胡某对二人的警察身份信以为真,随后二人“允许”胡某取保候审,宝马轿车仍被“扣押”。
    分歧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本案应定招摇撞骗罪。两名犯罪嫌疑人以谋取他人财物为目的,冒充人民警察,骗取轿车的行为同时符合招摇撞骗罪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但依据我国刑法二百六十六条“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应依照招摇撞骗罪定罪处罚。
      第二种意见认为行为人的行为符合招摇撞骗罪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只是这两个罪名之间并非法条竞合关系,而是想象竞合关系,应从一重罪处断,故本案构成诈骗罪。
    评析:
      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
      诈骗罪与招摇撞骗罪不能相互包容,但又有一部分外延相互重合,如本案,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骗取财物既触犯了招摇撞骗罪又触犯了诈骗罪。那么两个法条之间的关系是法条竞合还是想象竞合呢?
      一、法条竞合指在法条的订立之初就注定了它必定和其他的某一个和几个法条竞合,因此这种竞合是必然的,最常见的是包含与被包含关系。例如刑法第三百九十八条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和第四百三十二条故意泄露军事秘密罪,以及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与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合同诈骗罪,法条竞合的一般处理原则是特别规定优于一般规定。想象竞合是指基于一个犯意,实施一个犯罪行为,同时侵犯数个犯罪客体,触犯了数个罪名的情况,比如一枪没打着人却把古董打破了,一般表现为一个行为触犯的两个罪名各有交叉。想象竞合的出现是因行为人特定犯罪行为造成的,并不是因为刑法规定本身的重合关系,因此这种竞合是偶然的。
      诈骗罪与招摇撞骗罪的规定在逻辑上并不存在必然的竞合,不属于法条竞合,只是当招摇撞骗的对象是物质性利益时,行为人的行为可能同时构成上述两个罪名,因此,本案应属于想象竞合,应从一重罪处断。
      二、就本案而言,如果按照招摇撞骗罪定罪处罚,应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内量刑。可本案轿车经鉴定价格为人民币6万元,如果构成诈骗罪,应认定数额巨大,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量刑幅度内量刑,应以诈骗罪定罪处罚。虽然犯罪嫌疑人冒充警察骗取财物的社会危害性远远大于虚构一般事实进行诈骗的行为,但按照招摇撞骗罪定罪对其量刑反而减轻了处罚,严重违反了想象竞合犯从一重罪处断原则,因此本案应定诈骗罪。

     


相关阅读: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专题报道

新闻曝光

摄影报道

关于我们 - 报业集团 - 版权声明 - 广告业务 - 业务拓展 - 人才招聘 - 联系方式
Copyright (C) 2001-2010   dzww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Email:zaozhuang@dzwww.com 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音像制品出版许可证
鲁ICP备09023866号 新出网证(鲁)字02号 网络视听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