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632-3156865

通讯员qq群:25238684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当前位置:首页 > 社会法制

网评邱兴华案,彰显良知和理性  

发布日期: 2012-06-07 来源: 编辑:枣庄大众网

       

     


        随着一声枪响,罪恶的邱兴华结束了他沾满鲜血的生命;然人们对邱兴华案的争论却在继续着,而且又进入了新一轮高潮。也许这样的争论还要继续下去,直至有关邱兴华的一切都变成尘埃,但邱兴华案给予我们的启示和思考却不会被时空而隔断。

        邱兴华为了一个主观臆断的理由,杀了十一个无辜的生命,应该说是罪大恶极罄竹难书,在传统的思维下对邱兴华应当是群情激愤人人痛斥才是;然因为专家教授们的出面呼吁事态发生了逆转,不少善良的网友们通过网络或行动传递出了对邱兴华同情和援助,舆论的焦点集中在“邱兴华是否精神病?是否该给邱兴华做司法精神病鉴定?”这个焦点上,一时间网评如潮舆论斐然,话题从一个案件生发到司法的面、延伸到社会意识形态的诸多领域,让我们从网评邱兴华案看到了社会的良知和司法的理性。

        网络时代的到来让人们对邱兴华案的关注成为现实。人们对邱兴华和邱兴华案的关注是网络时代的现象。一个山沟里的农民,一个传统意义上“罪大恶极的杀人犯”,他走向死亡的结局是人们都能预料的。让人始料不及的是他的恶行惊动了太多专家和太多社会有识之士,更让他们能够为他是不是精神病、该不该做司法鉴定呼吁、奔走乃至付之行动。网络将社会人紧紧地链接到了一起,随时会放大每个人或行为细节,并且能够穿透传统社会固有的模式和框架,使人与人之间的关爱和救助无处不在。这是邱兴华案给予我们的一个启示;之前媒体对更多个案的关注也印证了这一点,只有邱兴华案把社会人的良知提升到了比舆论声讨更高的位次;这是一个伟大的进步。

        网络将社会的良知变得真切并充满了感召力。在网络时代之前,社会的良知埋藏在每个个体的内心,通过各种原始的方式缓慢地移动或凝聚,充满了静态的美和古朴的苍凉,其却容易被张扬的表象所掩盖。网络时代的到来能够让每个社会个体自由的超越,让个体的良知汇聚成社会的良知并在瞬间积聚和喷发。人们以极大的热诚关注邱兴华案并让社会良知真切的显现就是一个很好的明证。专家教授和网友们为邱兴华呼吁的出发点是善意的,其理性远远超越了“同态复仇”噩梦,并且凝聚了人心、充满了感召力,我们应该为这样的情感凝聚和理性回归感到高兴。这也是一个伟大的进步。

        司法在承载社会正义的同时,也必须承载社会大众的情感。人们在专家们的带领下,通过邱兴华能否得到司法鉴定表达着各种善良的愿望,在给邱兴华争取生存机会之时,给予了更多的情愫和理性在其中。这就警示法官必须切实理解司法的真实内涵和社会价值,必须知道司法在实现公正、承载社会正义的同时,也必须能够承载社会大众的情感。虽然大众情感是多方位流转的,也是多层次表达的,但归总会集中在一个点上变得纷繁复杂。邱兴华案众多的参与者所表达的愿望证实了社会大众对司法的价值追求和理性分辩,司法不再孤立了,司法已真正变得公开而透明。这是法治的一大进步。

        司法的理性来自于法律的厚重和执法者的智识凝练。邱兴华走向死亡,十一个冤魂也许能够得到安息,他们的家人亲朋连同呼唤正义痛恨邪恶的人们也许能够得到一点安慰,但其罪恶决不会就这么走了,他给与我们的警示是深远的。人不能背离人性走得太远,要不和禽兽有什么分别?专家和网友们的关注给了提升司法理性的绝佳机会,每个人站在自己的视角表达了对司法行为的观点和看法,但是善意的人们决不会用自己的言行改变司法的正常进程。司法自有其运行的规律,理性的法官会在意舆论的趋向和民众的情感,但不会为舆论和情感所左右。邱兴华案没有因为舆论加快或放慢应有的步伐,在必要的时间里给了邱兴华应有的惩罚,应该说这样的法官是理性的、成熟的。也许还有很多人对这样的结果表示不满,难道法官和司法屈服于媒体才算是公正么?

        在物欲横流的现实语境中,单个人的良知往往会被掩埋中伤。网络穿越时空带给人们理性的希望,让这个社会的良知凝成一股积极向上的力量,借助司法这个平台作了一次绝好的显现,正义不再被埋没,理性在走向纵深。我们确实应该为这一天感到庆幸。

        邱兴华案确实有很多遗憾,它没有成就中国的某个神话,但中国人也不是依靠神话活着的。网评邱兴华案已经改变了现实的许多,其意义已经远远超出事件的本身,所以我们没有必要追求枝节的完美。只要看到这个社会还有良知,我们的司法还有理性,我想这就足矣。

     

     

          张夫清 撰文 (山亭区检察院宣)


相关阅读: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专题报道

新闻曝光

摄影报道

关于我们 - 报业集团 - 版权声明 - 广告业务 - 业务拓展 - 人才招聘 - 联系方式
Copyright (C) 2001-2010   dzww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Email:zaozhuang@dzwww.com 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音像制品出版许可证
鲁ICP备09023866号 新出网证(鲁)字02号 网络视听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