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632-3156865

通讯员qq群:25238684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当前位置:首页 > 社会法制

从本案看被扶养人扶养年限起算点的确定  

发布日期: 2012-06-07 来源: 编辑:枣庄大众网

       

     


        【案情】
        被告郭开田、郭振田、郭金泉共同购置合伙经营闽E12611号重型厢式货车并雇佣原告黄永胜为该车驾驶员。2007年10月2日23时20分许,原告黄永胜在驾驶闽E12611号货车从事雇佣活动中,于高速公路同三线(闽)476KM+100M处与豫C35914号车相碰撞,造成原告黄永胜和被告郭金泉受伤。经医生诊断,原告黄永胜右小腿创伤性截断,失血性休克。原告黄永胜受伤后先后经到厦门174医院、漳浦县医院、漳州肢残康复中心住院治疗共计61天,花去医疗费人民币20133.22元,交通费人民币2600元。经福建宗证司法鉴定所于2008年9月17日作出鉴定,认定原告黄永胜的伤残等级为六级,2008年10月19日经福建寻真司法鉴定所鉴定,认定残疾辅助器具费用合计为人民币112500元。原告黄永胜有丧失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父亲黄印顺(1947年 4月 12日生,农民)、母亲商英兰(1951年6 月9 日生,农民),有胞弟黄永利、胞妹黄利群,与妻子黄小华生育二女,长女黄惠婷(1997年10 月2 日生),次女黄依婷(2003年1月18 日生)。为此,原告黄永胜请求判令被告郭开田、郭振田、郭金泉共同连带赔偿其各项损失计人民币293684.37元。

        【分歧】

        在本案审理中,对被扶养人扶养年限起算点存在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被扶养人扶养年限起算点应从损害发生之日起算;另一种观点认为,被扶养人扶养年限起算点应从定残之日起算。

        【评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18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该司法解释并未对被扶养人扶养年限起算点作出明确的规定,以致在司法实践中各地的做法不一,影响了司法统一和公平保护。具体到本案,笔者同意第二种观点,理由如下:

        1、误工费中已赔偿受害人定残之前的实际减少的收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根据该司法解释的规定,已将定残日前受害人因伤所造成的实际收入损失计算在误工费赔偿范围之内。

        2、从定残之日起算,符合侵权法法律制度填补损害的功能定位。

        被扶养人扶养年限起算点从损害发生之日起算,与误工费的赔偿存在受害人重复获赔之嫌,这就使受害人获得法外利益,与侵权法填补损害的制度功能相悖。被扶养人的扶养年限从定残之日起算,符合侵权法法律制度填补损害的功能定位,也与法律平等保护法益的价值取向相符。

     

     

        张夫清 撰文  (山亭区检察院宣)


相关阅读: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专题报道

新闻曝光

摄影报道

关于我们 - 报业集团 - 版权声明 - 广告业务 - 业务拓展 - 人才招聘 - 联系方式
Copyright (C) 2001-2010   dzww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Email:zaozhuang@dzwww.com 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音像制品出版许可证
鲁ICP备09023866号 新出网证(鲁)字02号 网络视听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