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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庄镇法律援助为群众排忧解难  

发布日期: 2012-06-07 来源:枣庄大众网 编辑:枣庄大众网

       

        枣庄大众网12月9日讯(通讯员  韩强报道) 枣庄市薛城区陶庄镇尚马村村民刘某,其娘家哥嫂不孝敬父母,且有一个智力不健全的弟弟,为让哥嫂赡养老人,刘某找到陶庄镇法律服务所,服务所的工作人员为其免费代理了这一赡养诉讼案件,依法维护了老人的合法权益。后来刘某的丈夫遭遇车祸身亡,生前3.6万元存款未向妻子交待,未经公证处公证,银行不给办理相关手续,在陶庄镇法律援助中心的帮助下,办理了公证手续,刘某顺利的领到了存款。

        近年来,陶庄镇紧扣“规范、创新、发展”主题,以人民满意为标准,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竭力为群众排忧解难。目前,陶庄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6件,援助人数达113人次,挽回各类经济损失近百万元。

        为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的领导,陶庄镇专门成立了以党委副书记任组长,民政、工会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以司法所人员为主体,成立了法律援助中心;依托法律援助中心,先后成立了以陶庄镇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站,陶庄镇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站及陶庄镇青少年法律维权中心等法律援助组织,健全了法律援助机构,拓展了援助范围。为保障法律援助工作的正常开展,设立了专门办公室,配备了电脑、桌椅、厨具等办公用品,为法律援助工作配备了专车。同时,从全镇机关工作人员中抽调了具有大中专学历、敬业精神强、群众工作水平高的4名干部充实到法律援助中心。

        为了使广大干部群众了解法律援助工作,该镇制作了法律援助专题宣传片,公布了援助热线,先后开展了“三八妇女维权周”、“全国助残日”、“老年人权益保障”等义务法律咨询活动,在全镇各管区、驻陶部队巡回宣传法律援助知识以及国务院颁布的《法律援助条例》、《妇女权益保障法》、《工会法》等法律法规,受到了广大群众的关注和欢迎。

        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服务是法律援助的重中之重,他们充分发挥法律服务的整体优势,借助法律服务职能广泛开展法律服务活动,先后为群众解答法律咨询300余人次,代理诉讼案件9起,非诉讼案件20余起,为弱势群体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16万余元。

        为解决困难妇女在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难题,陶庄法律援助中心还同镇计生部门联合,为种云等18名计生特困户发放了法律服务联络卡,先后为4名妇女提供法律援助,解决了财产纷争、家庭不和等问题。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的步伐加快,各类矛盾突发频繁,协助处理信访问题、化解债务纠纷逐渐成为了法律援助工作的主要工作。近年来,他们先后妥善处理了店韩路拆迁补偿、工业园区占地补偿等经济问题,为群众争取补偿资金35万元,减少政府开支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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