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632—5210000

通讯员qq群:25238684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当前位置:首页 > 社会聚焦

男子带女友开房 被其前夫及前男友砍成重伤

2014-07-25 11:58:00来源:昆明信息港作者:刘玲

封先生认为,对他实施伤害的陈某和张某二人,是在酒店服务员打开房门以后,才得以进入房间。酒店方代理人则在法庭上提出,事发前,封先生没有在房门上挂免打扰牌,酒店已经尽到安全管理责任,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追踪报道

  男子带女友开房

  被女子前夫前男友刺伤

  封先生带女友到澄江抚仙湖边的悦椿度假酒店住宿,却被女友的前夫及前男友混进酒店房间刺成重伤。这起刑事案件了结后,封先生以酒店没有尽到安全管理责任为由,将悦椿酒店告上法庭,索赔100余万元。近日,澄江县法院一审驳回封先生的诉讼请求。

  案情

  男子带女友开房被刺伤

  封先生于2013年7月11日晚上带着女友管女士,到抚仙湖边的悦椿度假酒店开房住宿。12日凌晨零点10分,酒店服务员打开房门,突然有两名男子闯进了封先生和女友住宿的房间。进门的两名男子一个是管女士前夫陈某,另一人是管女士前男友张某。陈某和张某对封先生及管女士辱骂殴打,陈某还用刀刺向封先生的背部。

  受伤的封先生下身瘫痪,被鉴定为重伤,达一级伤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案发后,澄江县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各判处陈某及张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陈某、张某分别赔偿封先生81万元和45万元。

  封先生认为,对他实施伤害的陈某和张某二人,是在酒店服务员打开房门以后,才得以进入房间。封先生为此将悦椿酒店也告上法庭,索赔经济损失100余万元。

  案件一审开庭,封先生代理人提出,事发当晚,酒店工作人员在未查明外来人员身份的情况下,擅自将封先生入住的房间门打开,才导致了陈某和张某对封先生实施伤害。事发后,酒店工作人员没有及时阻止,也没有及时报警,任由两人实施伤害行为。封先生及代理人认为,酒店的行为已严重侵害其合法权利,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酒店方代理人则在法庭上提出,事发前,封先生没有在房门上挂免打扰牌,酒店已经尽到安全管理责任,不应承担赔偿责任。酒店方表示愿意服从法院判决,如法院判决酒店有一定的责任,酒店会承担。

  一审

  酒店不再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澄江县法院审理本案后认为,入住酒店的客人都希望酒店对其信息进行保密,如果客人事先有交代不能向任何人透露入住信息,酒店方应严格保密。封先生及女友入住悦椿度假酒店,酒店工作人员在杨某的欺骗下,将房门打开,导致杨某、陈某实施了伤害行为。法院一审认为,悦椿度假酒店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但一审法院认为,根据侵权责任法相关规定,宾馆、商场、银行、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员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员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而只有在第三人没有赔偿能力或不能确定谁是第三人的情况下,才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澄江县法院作出判决,认为本案已确定侵权的第三人为杨某和陈某,且第三人已向封先生赔偿了126万元,并且全部赔偿费用已履行,悦椿度假酒店不再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澄江县法院以此驳回封先生的诉讼请求。昨日,封先生拿到判决书,表示不服一审判决,将提起上诉。

  (记者 刘玲)

初审编辑:张敏
责任编辑:马震
友荐云推荐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专题报道

新闻曝光

摄影报道

关于我们 - 报业集团 - 版权声明 - 广告业务 - 联系方式
Copyright (C) 2001-2012   dzww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Email:zaozhuang@dzwww.com 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音像制品出版许可证
鲁ICP备09023866号 新出网证(鲁)字02号 网络视听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