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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集民警查处妨碍交通工具正常行使案  

发布日期: 2012-06-07 来源:大众网 编辑:张岩

       

     

        大众网枣庄10月29日讯(通讯员 王雷)近日,枣庄市公安局山亭区公安分局西集派出所成功查处一起妨碍交通工具正常行使案件。涉案人员赵某某、赵某、赵某某甲、赵某某乙、赵某某丙、张某某丁、赵某甲等人被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2007年10月24日上午9时许,赵某某(男、45岁,滕州市羊庄镇人)因其儿子和孙女出事故死亡,未找到肇事车辆,纠集赵某(女、36岁、住山东省滕州市八一小区)、赵某某甲(男、69岁、山东省滕州市羊庄镇人)、赵某某乙(男、51岁、山东省滕州市羊庄镇人)、赵某某丙(女、48岁、山东省滕州市羊庄镇人)、张某某丁(女50岁、山东省滕州市羊庄镇人)、赵某甲(男、56岁、山东省滕州市羊庄镇人)等人在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西集镇朱屯村西的枣滕公路上,摆放棺木拦路截车,向司机要过路费,造成交通阻塞。

        枣庄市公安局山亭区公安分局西集派出所接警后出警劝阻时,当事人不但不听劝阻反而对民警进行围攻,为防止矛盾激化和事件扩大,西集派出所及时向上级业务部门进行汇报,对现场进行了取证并继续做工作,但当事人不听劝阻在现场仍向过往车辆强行收取钱财,不给钱就不让车辆经过,严重阻碍交通,影响很坏。

        下午4时许,枣庄市公安局山亭区公安分局西集派出所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挥和相关部门配合下,果断采取措施,对当事人予以强行带离,平息事端恢复交通。

        目前,赵某某、赵某某甲、赵某某乙三人被处以行政拘留15日,赵某、赵某某丙、张某某丁、赵某甲四人分别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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