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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一男子异地拐骗流浪女孩卖作他人妻  

发布日期: 2012-06-07 来源:中国徐州网 编辑:枣庄大众网

       

        枣庄大众网2月3日讯  将拐骗来的流浪女青年卖与他人为妻,获得非法收入1万元。日前,江苏省徐州市贾汪区检察院以拐卖妇女罪依法将殷某、刘某批准逮捕。

      殷某是山东枣庄人,平日经常到外地游荡。2008年3月,殷某来到徐州,与刘某、董某相识,三人在闲聊过程中,董某向殷某说起自己的亲戚汪某有一个憨儿子,快30岁了,还没有找到媳妇,请殷某帮忙找一个。

      4月8日,殷某在济南火车站,看到一个流浪女青年,就主动上前搭话,后以给其找个家为名,将其骗到刘某的饭店内。刘某、殷某给女青年梳洗打扮后,就急急忙忙地与董某取得联系。董某带着汪某和他的儿子一起来“相亲”,当天晚上就把女青年带回家了。第二天,殷某、刘某向汪某讨要辛苦钱,经过讨价还价,最终谈定先付1万元,等生了小孩以后再付5000元,如果人跑了,1万元钱如数退还,并立了字据。殷某、刘某二人将1万元平分。

      可是女青年在新家住了没有10天,就不声不响地走了。汪某只好拿着字据,来找董某和刘某。刘某赶紧找殷某想办法,没过两天,殷某又从济南火车站拐骗一流浪女青年送了过来。没想到,这个女青年不到一个星期又走了。汪某又来找刘某要求退钱,刘某把殷某叫来,殷某答应年底退钱。

      可是刘某不甘心就这样把钱退了,今年10月,他又从徐州火车站拐骗一个不到18岁的流浪女青年,欲交给汪某带走,汪某不敢要,就让刘某先收留一段时间。

      没过两天,董某因其它犯罪被拘留了。在拘留期间,董某将殷某、刘某拐卖妇女的事供了出来。   (甘晓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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