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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河司法所积极推进古城重建法律服务工作

    2013-04-07 14:36:00作者: 来源:鲁南在线

古城主体重建过程中,司法所按照街道党委、办事处的部署,参与征迁范围内房屋的丈量、附属物的清点、合同的起草、回迁房屋的分配等工作。在与古城重建想配套的东顺路路域整治过程中,司法所全程参与,发挥法律服务的作用,保证了工程的顺利开展。

  大众网枣庄4月7日讯 自2008年古城重建以来,枣庄市台儿庄区司法局运河司法所积极发挥司法行政职能,通过开展调解、回答咨询、法律介入等方式,在房屋拆迁、土地征用、财产分配等方面,化解了一批矛盾纠纷,解决了一批急难问题,维护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包含了群众的合法利益。
  古城主体重建过程中,司法所按照街道党委、办事处的部署,参与征迁范围内房屋的丈量、附属物的清点、合同的起草、回迁房屋的分配等工作。特别是12年5月古城范围内夏家12个坟茔的移出工作,司法所通过讲解相关法规政策,加大宣传《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强化责任意识,引导群众树立全局观念,高度重视古城重建工作,并认真做好说服教育,积极做通当事人的心理工作。通过努力,在短时间内完成了坟茔的移出,为古城内项目的顺利建设创造了有利环境。古城南门范正乾的鱼塘征用问题属于历史遗留问题,自08年至13年来,年逾八旬的当事人先后多次前往区、市、省里上访,但一直未与解决。13年3月份,司法所介入案件,通过调查取证、了解情况,多次来到当事人家中,耐心细致的向其宣传《合同法》、《土地管理法》和土地征用的相关法规政策,顺利做通当事人的工作,使当事人顺利拿到补偿款,古城重建古城得以顺利进行。
  在与古城重建想配套的东顺路路域整治过程中,司法所全程参与,发挥法律服务的作用,保证了工程的顺利开展。13年3月底,通过积极地宣传法律法规和政策,耐心的劝导当事人,完成了对王兆银、王洪燕等居民200余平方面积违建房的拆除工作。
  09年以来,司法所在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房分配工作中,也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担任顺河回迁小区、北关红星小区、兴隆棚户区回迁建设和安置房分配的法律顾问,在拟订购房合同、补偿款发放、解答群众咨询、调处突发情况中,发挥了司法职能,树立了司法形象。(王进)

责任编辑:韩连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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