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632—5210000

通讯员qq群:25238684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当前位置:首页 > 枣庄新闻

枣庄市首例电子商务商标侵权案审结 双方和解

    2013-05-13 10:41:00作者: 关光明 杨建来源:枣庄日报

日前,市法院受理的首例电子商务交易中产生的商标侵权案件,以和解的方式结案。原告因而诉至法院,请求依法确认邵某某侵犯原告注册商标专用权,并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为维权支出的合理费用15万元。

  本报讯 日前,市法院受理的首例电子商务交易中产生的商标侵权案件,以和解的方式结案。被告同意向原告支付相应的经济损失。这是我市受理的首例利用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实施商标侵权案件。
  “FanGnaiEr芳奈儿”注册商标是中国美体内衣行业十大品牌之一,原告广州市芳奈服饰公司于2009年取得该商标在我国国内的排他使用许可权。2010年,原告发现滕州市大坞镇的邵某某在淘宝公司的网站上开设网店面向全国大量销售未经原告授权、非原告生产、却使用涉案商标作为商标标识的内衣,即要求邵某某立即停止其侵权销售行为,但邵某某置若罔闻。原告因而诉至法院,请求依法确认邵某某侵犯原告注册商标专用权,并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为维权支出的合理费用15万元。
  市法院受理该案后,对利用电子商务侵权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承办法官根据本案双方的具体情况,多次与原、被告进行沟通和调解,最终促成和解。(关光明 杨建)

责任编辑:张永

本文相关新闻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专题报道

新闻曝光

摄影报道

关于我们 - 报业集团 - 版权声明 - 广告业务 - 联系方式
Copyright (C) 2001-2012   dzww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Email:zaozhuang@dzwww.com 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音像制品出版许可证
鲁ICP备09023866号 新出网证(鲁)字02号 网络视听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