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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广场游泳池去留引市民热议 将搬迁至体育馆

    2013-08-02 11:16:00作者: 孙姝华来源:大众网枣庄

自7月份以来,光明广场游泳池成了市民津津乐道的话题,光明广场管理处在7月16日接受大众网记者采访时表示,游泳池最晚将于7月底拆除。然而,8月1日,记者看到游泳池依然没有拆除,市民对于游泳池的去留问题也是各持各的观点。

光明广场游泳池。

  大众网枣庄8月2日讯(见习记者 孙姝华)自7月份以来,光明广场游泳池成了市民津津乐道的话题,光明广场管理处在7月16日接受大众网记者采访时表示,游泳池最晚将于7月底拆除。然而,8月1日,记者看到游泳池依然没有拆除,市民对于游泳池的去留问题也是各持各的观点。

  1日上午10:00,记者在光明广场看到,游泳池没有拆除。记者随机采访了部分市民,市民对于游泳池的去留都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支持者:挺好的一个设施 不应该拆除

  “这个游泳池挺好的,许多小孩子、年轻人都喜欢在里面玩,是件好事,我觉得不应该被拆除,这么热的天,有了这个游泳池也让附近的市民多了一个纳凉避暑的好去处,我觉得挺好的。”在此乘凉的李阿姨告诉记者,每天看到许多小孩子、年轻人都在里面玩的挺开心。

  “我觉得这个游泳池挺好的,又没有占很大的一大片地方,也给我们提供了一个休闲娱乐的好去处,没有理由拆除它。”市民刘女士说,“游泳池到8月底就结束了,到时候再拆也不迟,又不是说这个游泳池会一直“霸占”这这个地方,而且,广场那么大,到处都可以活动,没必要非得集中在这一个地方。”

  “有了这个游泳池多好,没事的时候可以带着小孩去玩一玩,既娱乐了身心又可以避暑降温,一举两得的事,我觉得还是不拆的好。”市民张大爷告诉记者。

  采访中记者发现,有多数的市民都还是希望游泳池不要拆得好,都认为这个游泳池是件好事,给市民提供了一个休闲娱乐的好地方,也让小孩子多了一个玩耍的地方,不应该只为了一小部分人而牺牲了大部分人的利益。

  反对者:占用公共资源 理应拆除

  “广场本来就是一个公共场所,不应该为了个人的利益私自建造游泳池占用公共的资源,应该被拆除,更何况,平日里在这里活动的人比较多,占了一部分空间之后,空间就显得比较小了。”市民庄大爷说。

  “我个人认为游泳池还是拆除比较好,毕竟广场是公共资源,不应该私自占用,而且,突然被圈起来一大片地方,也显得不是很美观。”市民张先生说。

  通过调查采访,记者发现,持反对态度的市民认为游泳池占用了公共资源,影响市容,减少了市民活动的空间。

  中立者:拆与不拆一个样

  在采访中记者发现,除了支持者与反对者之外,还有一些市民保持中立的态度,他们认为游泳池拆不拆没有什么影响。

  “俺认为游泳池拆与不拆都一样,没有什么太大的影响。”在此处乘凉的吕大爷告诉记者。

  随后,记者再次联系到了广场管理处的工作人员,据介绍,他们也在积极的解决游泳池的事,将在近期内拆除完毕。“游泳池将搬迁到体育馆,只是现在,体育馆方面还没有腾出地方,一旦体育馆的地方腾出来,这边就会拆除,估计这两天就会开始拆除。”广场管理处的工作人员说。

初审编辑:张敏
责任编辑:马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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