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全市道路测速点“瘦身”测速点缩减为38处
2014年04月04日 13:35作者:刘玉燕来源:枣庄新闻网
4月2日,记者从市交巡警支队获悉,为保障城市道路畅通,我市对固定和移动测速点进行了集中整治,目前全市固定和移动测速点由原来的48处缩减为38处,其中,固定测速点31处,移动测速点7处。 本报讯 4月2日,记者从市交巡警支队获悉,为保障城市道路畅通,我市对固定和移动测速点进行了集中整治,目前全市固定和移动测速点由原来的48处缩减为38处,其中,固定测速点31处,移动测速点7处。 为了规范限定行驶速度,市交巡警支队已将枣台、店韩、枣曹、枣济4条道路上的4个测速点的限速值由原来的50公里/小时提升至60公里/小时,店韩、北留两条道路上的原限速40公里/小时的2个测速点停止测速并拆除设备,除因交通安全特殊需要外,原则上城市道路限速不低于50公里/小时,公路限速不低于60公里/小时。同时,对于实施测速的道路,除在路段起始处设置限速标志外,在来车方向距离测速点500米附近设置大型警示标牌;使用移动测速设备的,在距离测速点200米处设置便携式移动测速警示标牌。 市交巡警支队还对测速警示标牌进行了整治,测速的警示标牌全部采用黄底黑字,并且在夜间有反光效果,标牌大小也由原来宽度0.4米至0.8米加大为1.5米至4米之间。限速50公里/小时的路段,都在路面上喷有醒目标识,时刻提醒驾驶员朋友遵守交通法规,确保道路交通安全,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城市道路畅通。(记者 刘玉燕 通讯员 李建峰) http://epaper.632news.com/zzrb/html/2014-04/04/content_18726.htm
初审编辑:张敏
责任编辑:田田 ![]() 热点图片>更多<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