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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纪检监察网站半年点击量达20多万次
2015-04-15 10:54:00来源:枣庄日报
自去年10月初,市纪委监察局新网站改版运行以来,紧扣形势、聚焦主业、服务中心,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突出纪检监察特色,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本报讯 自去年10月初,市纪委监察局新网站改版运行以来,紧扣形势、聚焦主业、服务中心,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突出纪检监察特色,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半年来,网站点击量达20多万次,日均点击量过千次。 领导重视,配强人员。市纪委监察局主要领导十分重视网站建设,多次开会研究部署,将此项工作列为委局重点工作之一,投资3.5万元用于改版优化网页和更换新的服务器,有效推动了网站建设和发展。同时,配足配强了两名工作责任心强、综合素质高、工作能力突出的同志作为网站管理员,及时进行网站的页面更新、栏目优化设置、信息发布、网站维护等工作,有力地确保了网站正常安全运行和维护。 优化栏目,更新及时。把网站作为市纪委监察局主办的综合性政务门户网站,重点突出了权威信息发布、动态工作展示、党风党纪教育三大功能;改版后的网站设置了廉政要闻、纪律审查、工作动态、枣庄清风、党纪法规等9个一级栏目;设置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深化“三转”、枣庄古代清官廉吏史话等6个专栏;开通了各级联通的网络举报模块,栏目板块可以根据反腐倡廉形势需要适时进行调整,为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了舆论支持和宣传服务。网站管理员及时梳理编发各单位上报的信息,做到转发廉政要闻不超过2小时、编发网站信息不过夜,每天发布信息均在20条以上,架起了与人民群众沟通的“桥梁”。 严格审核,确保质量。在信息采集方面,实行了纪检监察新闻宣传信息每季度通报制度,按照“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由提供信息的单位负责审核把关。报送的信息要具有创新性、实效性和典型性,要客观、真实、及时、准确。信息的审批、发布实行录入审批制,未经审批的信息一律不得发布上网。网站发布的所有信息按照先审查后发布的要求,由市纪委宣传部部长负责审核,重大新闻信息须报分管领导审批,确保了发布信息的质量和安全。 制度保障,严格追究。制定出台了《枣庄市纪委监察局网站管理办法(试行)》规范性文件,明确了网站的栏目设置、信息采集与发布、网站管理、责任追究等内容,为规范网站信息发布,保证网站运行安全高效提供了保障。网站工作由一名市纪委副书记分管、由一名正县级检查员主管。宣传部负责网站管理维护、组织协调和业务指导工作;办公室和宣传部共同负责网站安全保密工作,并将其纳入委局整体保密工作部署,加强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同时,对上报信息的单位思想重视不够、工作落实不力的,及时提醒督促。对违反审核审查程序和违规发布信息并造成恶劣影响的,严格追究有关人员及负责人的责任。 (巩存忠) http://epaper.632news.com/zzrb/html/2015-04/15/content_41542.htm
初审编辑:张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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