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632—5210000

通讯员qq群:25238684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当前位置:首页 > 枣庄新闻

滕州城管官方网站“晒”出151项权力

2015-04-21 14:11:00来源:齐鲁晚报作者:张冬梅

今年4月初,滕州市城管局在其官方网站的通知公告栏中公布了权力清单,包含权力事项名称及权力类别。记者了解到,本次滕州市城管局共公布行政权力事项共151项。

  本报枣庄4月20日讯(记者 张冬梅 通讯员 王思存)今年4月初,滕州市城管局在其官方网站的通知公告栏中公布了权力清单,包含权力事项名称及权力类别。该局工作人员表示,希望市民能够积极关注,以防违规。

  记者了解到,本次滕州市城管局共公布行政权力事项共151项。其中,行政处罚127项、行政强制9项、行政征收7项以及行政监督8项。在权力清单中,像垃圾处理、小广告、门前三包以及景观照明等,这些内容体现了城管的主要职责城市管理。针对违法行为,除了罚款,还包括了没收非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警告等。滕州市城管执法局相关人员表示,公众最熟悉的莫过于无照经营、施工扬尘、小广告、露天烧烤等。“公布权力清单,是为了增加城管执法的透明度,让公众监督,依据的是什么法规,让老百姓知道城管并不只是查处无照商贩这么简单,同时相对人也可以通过权力清单了解自己为何被处罚。”工作人员表示。

  “有些市民会在小区楼顶擅自搭建,认为那是自家楼顶,其实这些都是违规的,会面临行政处罚。”滕州市城管局的基层执法人员表示,“近几年执法大环境有所改善,但仍然不免会有阻挠执法现象存在。市民常会说,城管执法没有依据,认为一些小事夸张执法,现在公布了权力清单,既对执法人员是一个约束,同时也为执法提供详细的依据,更方便市民了解执法内容。”

  权力清单早知道:

  在露天场所、垃圾收集容器内焚烧枝叶、垃圾或者其他废弃物的处罚。实施依据:《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2009年12月25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18号)第五十一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拆除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逾期未清理、拆除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的,可以按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十一)在露天场所、垃圾收集容器内焚烧枝叶、垃圾或者其他废弃物的,处以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随意倾倒、抛洒、堆放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罚。实施依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2007年4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7号)第四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随意倾倒、抛洒、堆放城市生活垃圾的,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对单位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个人有以上行为的,处以二百元以下的罚款。

  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的处罚。实施依据:《城市绿化条例》)(1992年8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00号)第二十九条:未经同意擅自在城市公共绿地内开设商业、服务摊点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责令限期迁出或者拆除,可以并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山东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1999年7月2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04号)第三十二条: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的,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退还、恢复原状,并可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http://epaper.qlwb.com.cn/qlwb/content/20150421/ArticelZ07002FM.htm

初审编辑:张敏
责任编辑:田田
友荐云推荐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专题报道

新闻曝光

摄影报道

关于我们 - 报业集团 - 版权声明 - 广告业务 - 联系方式
Copyright (C) 2001-2012   dzww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Email:zaozhuang@dzwww.com 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音像制品出版许可证
鲁ICP备09023866号 新出网证(鲁)字02号 网络视听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