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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继祥任枣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2014-01-16 13:39:00来源:齐鲁晚报作者:李泳君

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15日在济南召开。资料显示,刘继祥,男,1962年5月生,山东金乡人,省委党校研究生,中共党员,此前任济宁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副书记(正县级)。

  本报枣庄1月15日讯(记者 李泳君) 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15日在济南召开。根据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鹏飞的建议,于2014年1月15日决定任命:刘继祥为枣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决定撤销于家珍的枣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据中国经济网党政领导人物库资料显示,日前,山东省纪委通报9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其中,枣庄市人民检察院在2011年清车工作中上报虚假数据,并存在违规超编超标配车、摊派款项购车和借用车辆、违法使用车牌问题,至调查时未作纠正。党组书记、检察长于家珍乘坐超标车辆、违法使用车牌,对本单位违规配备使用公车等问题负主要领导责任,经省纪委研究并报省委批准,给予其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按程序撤销其他职务。相关责任人受到党纪处分或其他处理。
  资料显示,刘继祥,男,1962年5月生,山东金乡人,省委党校研究生,中共党员,此前任济宁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副书记(正县级)。
    http://epaper.qlwb.com.cn/qlwb/content/20140116/ArticelZ02002FM.htm

初审编辑:张敏
责任编辑:张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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