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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2014专题 >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 > 枣庄在行动 市司法局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2014-07-07 15:04:00来源:枣庄新闻网
日前,市司法局组织23家法律服务机构走上街头,设立服务点向群众免费提供法律服务。实施法律顾问全覆盖工程,在市区(市)乡镇(街道)政府和各类企业配备法律顾问,建立推广律师会客厅、社区律师工作室、一村一顾问,为群众提供均等化法律服务。 日前,市司法局组织23家法律服务机构走上街头,设立服务点向群众免费提供法律服务。现场发放法律宣传资料1200份,提供法律咨询170余人次,受理法律文书15件,发放征求意见函260份…… 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市司法局把关注民生问题放在重要位置,着眼于提升服务水平,把法律惠民、利民作为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从为民服务行动中转变作风,从利民便民举措中践行群众观点。 倾听群众心声 走访工作做细 活动开展以来,市司法局组织执法服务工作人员深入村居社区,走访了解执法服务情况,征求群众的意见和要求,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建立了联系指导单位和联系点制度,明确1名县级领导干部联系指导1个区(市)司法局或局属单位,并选择1个乡镇(街道)司法所或其他基层单位作为联系点,要求活动期间每人到联系单位和联系点调研指导工作不少于5次,使得工作更加贴近群众。注重征求意见,坚持边学边改。在全系统开展了执法服务大回访活动,深入民营企业、城市乡村,广泛征求群众对监狱警察、基层司法所干警执法、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和普法依法治理开展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对全市100个村(居)、1000个法律顾问单位、1万户居民,1/10以上的律师代理案件和公证及鉴定事项当事人、1/4以上的监狱服刑人员进行回访,深入查找司法行政部门执法和服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坚持边访边改的原则,不断加强广大干警和法律服务人员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擦亮服务窗口 便民措施做优 围绕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我市司法系统大力开展法律便民服务。市司法局及区(市)局按照科学化、集中化、便民化要求建设了高标准的法律服务大厅,使得来访群众只要走进服务大厅,所有涉法问题都能得到“一条龙”的法律帮助。工作人员统一着装、挂牌上岗、言语文明,态度热情,对来访群众做到了“一个微笑、一声问好、一杯热水、一个答复”。严格实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和公开承诺制。不断延伸法律服务,在基层司法所设立“流动调解室”,深入田间地头、农户院落,把人民调解搬到老百姓的家门口,把矛盾纠纷化解在现场。开展“送法进农村”、“法律知识下乡”等活动,利用农民春耕春播时节的关键时段,组织法制宣传志愿者深入农村,面对面向广大农民群众宣传《种子法》、《农业法》等涉农法律法规,将涉农法律法规和惠农政策传播到千家万户。创新服务方式,通过微信、微博、互联网等公共平台传送法律资讯,让群众得到方便、快捷、人性化的“零距离”服务。 扶持关注民生 惠民工程做实 在全市开展“法律服务惠民”活动,把群众的需要当作法律服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提供全方位、高质量的法律服务。 实施法律顾问全覆盖工程,在市区(市)乡镇(街道)政府和各类企业配备法律顾问,建立推广律师会客厅、社区律师工作室、一村一顾问,为群众提供均等化法律服务。发挥公证在预防纠纷中的前置作用,积极稳妥地介入城市拆迁建设、棚户区改造、国有资产出让、重点建设项目招投标、交通事故赔偿等社会矛盾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拓展金融、招投标、农村土地确权的继承赠与公证等业务。切实做好列入市政府“百件惠民实事”的法律援助工作,确保办案数量实现20%的递增,完成办案2820件,努力实现“应援尽援、能援多援”的目标。健全完善“城市半小时、乡村一小时服务圈”,让社会困难群众就近获得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全市总结推广市中区实施“三减负、二减半、一援助”的基层法律服务惠农护农活动、滕州市在乡镇建立农村竞标项目服务中心及山亭区向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派驻法律指导员等典型做法,主动为农民在新型城镇化、农业产业化经营、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等方面的活动提供法律服务,引导农民用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 http://epaper.632news.com/zzrb/html/2014-07/05/content_23799.htm
初审编辑:张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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