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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2015专题 > 315枣庄有话说 > 回声嘹亮 三类非法行医案件盘点:非法医疗美容需警惕
2015-03-13 22:00:00来源:大众网
随着“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的临近,消费者对不仅产品质量的关注再度升温,对如何维权也是格外关注。13日,记者从枣庄市卫生计生监督局获悉,2014年枣庄市查处无证行医、非法医疗美容、非法医疗广告三类非法行医案件158起,非法医疗美容类案件需要格外警惕。 2014年枣庄市打击非法行医处罚案件汇总表。 枣庄市卫生计生监督局对某民营医疗机构违规开展医疗美容行为进行调查取证。 枣庄市卫生计生监督局查处一非法开展医疗美容的生活美容店。 某无证行医口腔诊所被查处。 大众网枣庄3月13日讯(记者 孟令洋)随着“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的临近,消费者对不仅产品质量的关注再度升温,对如何维权也是格外关注。13日,记者从枣庄市卫生计生监督局获悉,2014年枣庄市查处无证行医、非法医疗美容、非法医疗广告三类非法行医案件158起,非法医疗美容类案件需要格外警惕。 无证行医:小心药店“坐堂医” 拒绝无证医生 2014年3月26日,薛城区卫生监督部门根据群众举报,查处枣庄市天赐医药零售连锁有限公司天缘(善利元)大药房,该药房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诊疗活动,责令药房停止执业活动并没收药品器械,罚款2000元。 枣庄市卫生计生监督局医政监督科科长戴大庆告诉记者,无证行医是指无医师执业资格的人冒称执业医师行医,这是典型的非法行医。 据戴大庆介绍,无证行医主要有三种表现,第一,无证行医者可以是行无定向,居无常处的“游医”,行医者常自称有祖传秘方,是所谓“老中医”,“老军医”,走街串巷,摆摊设点,造成损害后果后难以追究行医者的责任。其次,是“黑诊所”,为了便于行医或取得某些患者的信任,非法行医者租一个小屋子作为“诊所”,变“游医”为“坐医”,从而使患者相信行医者的合法。第三,行医者利用合法医疗场所,以“合作名义”进行非法行医。 “打着科研机构的幌子,以治疗某些疑难杂症为诱饵,与某些医疗机构一拍即合而合作,这种行为有“合法”外衣,欺骗性强,因此危害性更大。”戴大庆表示,枣庄市卫生计生监督局根据群众举报、定期巡查、暗访等形式查处非法行医案件,“重点监控区域是街道小区、农贸市场、城乡结合部等。” 非法医疗美容:美容院可以行医?小心非法医疗美容! “近年来,随着百姓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人开始美容。多数生活场所美容院都没有医疗资质,希望市民们千万不要去美容院,一定要去正规医疗机构。”戴大庆表示,“生活美容是不允许对人体有创伤性的护理美容,否则涉嫌非法医疗美容。” 戴大庆介绍向记者介绍,美容分为日常生活美容和医疗美容,医疗美容是包括纹眉纹眼线在内的改善人体美观的美容行为,必须在医疗机构由执业医师进行。“生活美容仅仅是指在皮肤表层进行护理,不允许对人体有创伤性的护理美容。”据了解,一些人本应该去医疗机构美容,最终却去了美容院的原因,一是对医疗美容认识不够;二是贪图便宜。 非法医疗广告:小心民营医院广告 别被忽悠了 根据《医疗广告监测与处理情况汇总表》显示,枣庄金盾医院于2014年9月17日在某电视频道发布的医疗广告,因篡改广告审查内容被卫生监督部门约谈,已经被枣庄市卫生计生监督局列入重点监管对象。 据戴大庆介绍,非法医疗广告主要集中在民营医院,以皮肤病、肝病、男性病、妇科病等为重灾区。“我们定期对医疗广告进行监测,发现有些医疗广告涉及虚假宣传、扩大疗效等欺骗患者行为,还有的冒充专家坐诊。”据了解,这些非法医疗广告往往夸大疗效、小病复杂化、常以“性”大做文章、大打专家牌等吸引患者。非法医疗机构在广告中常常自吹自擂道,自称医院有着一流的医疗队伍,引进一批世界尖端的医疗设备,能够药到病除,且还很优惠。 如何识别非法行医机构? 非法行医的危害重大,广大患者该如何进行识别?卫生计生监督局工作人员介绍,注意这几点,就能防骗不上当。 开办医疗机构行医,必须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悬挂于明显处,“黑诊所”不能提供。个体诊所均不具备接生、人流、手术、B超和性病诊治的资格和条件,宣传或从事上述诊疗业务的多为“黑诊所”。非法行医的人员给患者看病,不能提供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医师证书。 市民在就医时要注意“三个统一”。诊所门牌统一,即“某区某人诊所”;统一的公示制度,即诊所工作制度在明显处公示;医疗文书统一,即门诊、处方等医疗文书统一。 戴大庆表示,市民遭遇非法行医后,应将就诊病例、治疗单、药品、发票等保存好,及时到辖区卫生监督所举报。此外,受到近年来的严厉打击,“黑诊所”多将药品放在诊室外的其他地点,躲避查处。在集贸市场等人流、物流集散地摆摊设点,看病、针灸、拔牙、镶牙等都属于非法行医。
初审编辑:张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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