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山东事业单位招聘新规 3月1日起正式实施
2015-03-02 10:32:00来源:晚报
(记者 岳娜)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日前制定印发了《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3月1日起正式实施。《规程》强调,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除国家和省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涉密岗位等人员外,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晚报讯 (记者 岳娜)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日前制定印发了《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3月1日起正式实施。 《规程》强调,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除国家和省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涉密岗位等人员外,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招聘方式为:初、中级人员笔试、面试相结合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测试、现场操作、考察等多种方式进行。考试内容应当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基本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考试科目与方式根据行业、专业及岗位特点确定。面试比例不低于1:3,不高于1:5;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一般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http://epaper.632news.com/zzwb/html/2015-03/02/content_39162.htm
初审编辑:张敏
责任编辑:田田 热点图片>更多<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