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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文章: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农民工问题   

发布日期: 2012-06-07 来源: 编辑:周传金

       

    (一)

        中国现代化的主要任务是解决“三农”问题。在一定意义上讲,现代化的过程实质上是农民进入工业化、城镇化的过程,融入城市文明的过程,生产生活方式转型的过程。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和部分人口向非农产业和城镇有序转移,是中国现代化过程中绕不过去又必须解决好的问题。中国农民的转移之路主要是农民工,农民工问题在中国现代化过程中具有特殊的历史地位。

        中国的农民工问题具有特殊的意义,这是中国的特殊国情和特殊的经济社会政策决定的。农民进城务工并向城市迁移,从第一产业转向第二、三产业,从农业社会转向工业社会,从农村文明转向城市文明,是世界各国现代化的一般规律。城市化的本质是由农村向城里移民,无疑中国也要走这条路子。但由于中国的特殊国情,人口多,主要是农民多,又在长达几十年的时间里搞计划经济、实行城乡隔离的二元经济社会政策,又使农民的这种转移带有中国特色。因而解决中国的农民工问题,既要认识其必然性,增强自觉性,又要把握其长期性和特殊性。

        农民工是上世纪80年代以来,伴随我国经济体制转轨、社会结构转型产生的新的特殊的社会群体。改革开放和工业化、城市化加快发展,为农民向城市流动转移就业创造了体制条件和就业条件。农村实行土地家庭承包经营,极大地调动了亿万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再加上农业科技进步,解决了农产品供给短缺的问题,同时解放了农村劳动力;又由于改革的深入不断打破原有的城乡壁垒,使农民有了走出农田兴办工业、进入城市的可能,由乡镇企业崛起到“民工潮”就是这样的逻辑发展。可以说,中国的农民工问题实际上是城乡二元结构长期积累的问题在体制转轨、社会转型快速期的集中释放。

        中国农民向城市寻求就业和迁移,与外国有两点不同:一是目的不完全相同,国外农民迁移主要是为了就业,而中国农民不仅为了就业而且为了进城,因为城乡存在着巨大的差距;二是迁移进城的过程不同,国外就业和迁移是一个同步过程,而中国是两个过程,只有一部分进城就业的人可以真正实现迁移,这是由于我们实行的是城乡分治的户籍政策。这种情况又增加了中国农民工转移的复杂程度。

        大量农民从农业转移出来,在城乡之间流动就业,这种现象在我国将长期存在,这是由我国的国情和工业化、城市化发展阶段决定的。这个过程至少需要几十年,将伴随我国现代化的全过程。直到我国城市化率达到一定水平,农村劳动力供给走过峰值,农民工的转移规模才能出现拐点;直到务农和务工收入水平比较均衡,城市和农村的公共服务和生活质量差别不大时,农民大规模转移才能基本终结。因此说农民工问题是一个长期战略问题。

    (二)

        农民外出务工具有社会进步意义及改革意义。亿万农民工是我国工业化、城市化的巨大推动力量,是城乡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和冲破二元结构的巨大推动力量。农民外出进城务工,是现阶段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发达地区带动落后地区的有效实现形式。就城乡关系和格局而言,农民工构成了中国社会结构的“第三元”,而这恰是社会转型期沟通二元结构两极不可缺少的桥梁和难以跨越的过渡。

        农民工问题绝不只是个“三农”问题,但首先直接关系解决“三农”问题。“三农”问题的核心是农民问题,农民问题的核心是利益问题,利益问题的核心是政策问题,政策问题的核心在现阶段是土地、就业、负担问题。经济是基础。这三者是当前“三农”问题的集中表现。

        在这三件大事之中,土地承包及其延长和《土地承包法》的颁布,基本上解决了农村的土地问题包括土地关系和利益分配问题;税费改革取消了绵延2600多年的农业税,有效缓解了农民的负担问题,找到了从根本上减轻农民负担的路子。现在农民利益问题更多地表现在农民就业问题特别是向非农产业及城镇转移问题上。

        农民工问题关系农民的就业和收入增加,关系农民的素质提高,关系农民向城市转移,因而关系农民的根本利益。还关系到农村建设的投入、工业品的市场和农村的消费,因而关系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国民经济发展全局。维护亿万农民工的权益,处理好农民工和城市各社会阶层的关系,又直接关系到社会的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

        显而易见,农民工日益成为产业工人的主体,并且成为主要的后备军,城市人口的增长和城市化率的提高,越来越体现在主要由于农民工进城而形成的机械增长。因而农民工的整体素质及其在转移过程中的文明程度,对于中国工业化的竞争力和城市化的水平,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因此说解决好农民工问题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全局。农民工问题不仅是个农民问题,而且是一个全局问题。

    (三)

        所谓农民工问题实际上是存在和要解决三个问题:一个是一亿多进城务工农民的权益如何得到保障,就业环境如何得到改善的问题;一个是农民工如何有序进入城市生活,并逐步成为市民、完成城市化的问题;一个是更广大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如何逐步、合理地转移出来,实现比较充分就业的问题。

        国内外正反经验证明,人为设置人口流动的障碍得不偿失,行政驱动的人口流动是不成功的,而顺应市场经济规律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民间自主的流动和移民是成本低的、稳定的,而且也是进退自如的,容易调节的。新疆、东北不少流动人口已经融入当地社会,而下乡“知青”都回城了。研究解决农民工问题,必须有政府的引导和调控,但又必须考虑市场的力量,重视农民的创造精神。

        解决农民工问题的基本思路,应当顺应现代化的一般规律,应当考虑中国的特殊国情,还应当把握我国工业化、城市化发展的阶段性。因此要坚持三个原则,一是要从事物发展的方向着眼,坚持农民向工业、服务业转移就业,向城市有序流动迁移的方向,打开城门,合理引导,逐步转移,有序进城;二是要实行城乡统筹、两条腿走路的方针,即一部分农民需要进城务工,一部分农民需要就地转移;三是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创造条件,抓紧解决农民工外出务工面临的突出问题,同时推动体制改革,探索消除产生农民工问题的深层次体制原因。农民外出务工最现实的是五件事:找到工作、拿到工资、劳动安全、工伤大病有保险、子女能上学,在这些方面,政府要积极提供服务,切实保障权益。城乡二元结构和长期的计划经济是产生农民工问题的制度根源,要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工问题,必须统筹城乡发展,打破城乡分治,进行制度创新。

        坚持两条腿走路的方针,一方面积极引导农民合理有序地向城市转移就业;一方面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和农村二、三产业,增加农民就地就近转移就业的机会。农民不进城不行,要想富裕农民必须减少农民,不允许农民进城不符合现代化的规律;农民都进城也不行,中国农民太多,都进城会产生一些国家出现的“贫民窟”现象。问题的关键在于进城多少合理,进哪类城市,多长时间走完这个过程,形成比较合理的城乡人口结构及分布。

        前者就要制定一整套涉及农民工的政策,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考虑他们的公共服务,为他们进城务工及生活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后者就要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对农民实行“多予、少取、放活”的政策,引导相关产业由沿海向内地、由大城市向县城梯度转移,发展县域经济和小城镇,在当地为农民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和更好的人居环境。

        说到农民工不能不提到他们的土地问题。由于农民工在城乡之间流动就业,存在进入城市和退回农村两种可能,因而土地对于农民工具有特别的意义,是他们的生产资料与社会保障。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保障农民工的土地承包权益,使他们进退有路,有利于降低城市稳定风险和农民进城成本及失业风险。概言之,农民城市化要同城市发展和就业岗位增加相适应,农民脱离土地要同农民实现向城市移民及二、三产业就业相适应。

        毫无疑问,解决农民工问题决非一日之功,需要城乡两个方面共同努力,有待政府主导下的社会各方面共同参与。这就要依靠改革与发展,就要研究制定正确的经济和社会政策,构建解决农民工问题的社会支持体系,从而使农民工问题伴随我国现代化进程,理性有序地得到根本解决。(韩长赋)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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