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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问责制促进“空气最差排名”正效应
2013年11月22日 14:21作者:来源:新华网
城市空气质量恶化,已成为一个无法回避的“显问题”。不管一个城市如何“吹嘘”自身的发展成就,只需一场呛得让人喘不过气来的雾霾,就会让那些光鲜的成就黯然失色。这几年,环保部门为让地方官员重视空气污染问题,开始定期对城市空气质量进行排名,并将10个最差城市的名单公之于众。比如,第三季度空气质量最差的10个城市,就分别是邢台、石家庄、唐山、邯郸、济南、衡水、天津、保定、郑州和廊坊。 城市空气质量恶化,已成为一个无法回避的“显问题”。不管一个城市如何“吹嘘”自身的发展成就,只需一场呛得让人喘不过气来的雾霾,就会让那些光鲜的成就黯然失色。这几年,环保部门为让地方官员重视空气污染问题,开始定期对城市空气质量进行排名,并将10个最差城市的名单公之于众。比如,第三季度空气质量最差的10个城市,就分别是邢台、石家庄、唐山、邯郸、济南、衡水、天津、保定、郑州和廊坊。 据说,这个“空气质量最差城市”的排名,给官员带来了不小压力——没上榜的担心上榜,上榜的想摘掉这顶帽子。有压力是好事,至少说明官员对这个黑名单有耻感。没有让老百姓呼吸到新鲜空气,甚至让老百姓呼吸的是最脏的空气,政府和官员确实应该有耻辱感。 “空气质量最差城市”的排名,就是为了激起官员对这个问题的耻感。不得不说,很多官员以前是缺乏耻感的,虽然环境不断恶化,空气越变越脏,但谈及环境治理时都是抽象和笼统的批评,听着听着耳朵都有了老茧,无法让当政者产生痛感。 可能是为了面子,过去的排名多是光荣榜,比如公布空气最好的城市、最具幸福感的城市等,很少有“空气质量最差城市”这样的“黑榜”。没有“黑榜”,政府和官员就不会有耻感,不会有压力,当然就不会有改进的动力。而公布最差名单,将这些城市的名字绑上舆论批评的烤架,能让官员直面公众的辣评压力。 但这只是“空气质量最差城市”排名制度的美好初衷,能否起到正面的激励效应,还需要配套制度的压力和执行力的推动。如果仅有最差排名,却没有其他配套制度的推进,就很难实现“以排名促压力”的制度初衷,甚至会产生一些负效应。比如,会产生审丑疲劳症和懈怠症。有些城市经常垫底,垫着垫着就失去了垫底的耻感,就不以为耻了。 冰冻长江非一日之寒,一个城市出现严重的空气污染问题,并不是突然发生的,而是长期以来城市主政者对GDP的过度依赖、对环境保护的习惯性忽略和畸形的产业结构共同作用的结果。所以,消除污染、摘掉“空气质量最差”的帽子,不是一两天就可以完成的事。 换句话说,在一段时间内,“空气质量最差城市”的排名,会相对集中在一些城市。这些城市刚看到排名垫底的“丢人”结果时,也许会有耻感和压力,会觉得很伤面子,但有一个基本的规律是,这种排名所产生的压力是不断递减的,耻感是不断递减的——反正总是垫底,长此以往就会无所谓了,产生了对“落后”的精神抗体,最后便即使垫底也不觉得有多丢人了。 再加上,这种“空气质量最差城市”排名缺乏应有的惩罚,更会加剧上榜者的懈怠感。上了这个黑榜确实丢人,但如果仅仅只是面子上的事,却没有相应的惩罚,没有与政绩挂钩,没有问责的配套,环保部门不能拿“空气污染最严重的城市”怎么办,官员就不会再将这个排名当回事。 排名垫底的压力,只是一种道德和舆论压力,必须要有自上而下的问责压力,否则就不会触动官员的神经。久而久之,这种排名可能就会沦为鸡肋。GDP“一俊遮百丑”,他们不会再在乎空气质量排名靠后,只要GDP靠前就能遮住所有的问题。 所以,“空气最差城市排名”需要装上牙齿,环保部门需要强化执行力和问责力。“空气质量排名落后”不只是排名就了事了,环保部需要亮剑。一方面环保部门要敢于负责任和用足手中的权力,别怕得罪人,让垫底的城市受到惩罚,比如当年环保风暴中环保部就用足了权力,敢于开罚单,敢于得罪地方和企业,树立了环保部门的权威。另一方面是要敦促落后的城市拿出整改措施,给出整改时间表,否则就追究责任,孤立的“空气污染排名”撼动不了强大的GDP思维。 原文链接: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13-11/22/c_118254082.htm
初审编辑:张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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