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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网上谈吸引20万人在线参与  

发布日期: 2012-06-07 来源:新华网 编辑:余梁

       

        新华网北京11月29日电(记者李薇薇)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即将到来之即,中宣部宣传教育局和司法部法制宣传司于28日和29日分别在人民网和新华网上共同主办了系列网上座谈活动,受到网民的广泛关注,近20万人通过在线浏览、提问、留言等方式参与了座谈。

        2006年12月4日,是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和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后的第一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为了帮助广大网民更好地了解我国法治建设的形势和任务,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中宣部宣教局和司法部法宣司特地以“法治文化与和谐社会建设”“法制宣传教育与和谐社会建设”为主题,邀请部分专家学者与网民共同对话。

        自从座谈会预告消息在各网站发布后,广大网友积极响应,纷纷通过跟帖和留言提出问题,发表看法。如何根据中国的国情选择一条建设法治文化的道路?权利意识的觉醒在法治文化的建设中有什么样的地位?在建设法治文化的过程中,加强对宪法的宣传教育,维护宪法的权威性有何重要意义?……28日,在人民网的强国论坛上,司法部法制宣传司副司长姜金方,中央党校政法部副主任、教授卓泽渊,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于安,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莫纪宏从不同角度探讨了法治文化与和谐社会之间的关系以及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对于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详细解答了网民提出的各种问题。

        29日上午,在新华网的发展论坛上也是一片热闹繁忙的景象。网民们与司法部法制宣传司司长肖义舜,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王晨光,法制日报总编辑雷晓路,北京市司法局副局长周信等4位嘉宾就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应该是谁?法制宣传在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中的作用是什么?和谐社会需要什么样的法治环境?媒体在法制宣传教育中应该起到什么样的作用?是否要树立权利义务对等的法治观念等问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

        在这两次座谈会上,嘉宾和网友们普遍认为,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作。要充分发挥法制在促进、实现、保障社会和谐方面的作用,必须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努力营造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人人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

        据了解,这两次网上座谈会除由人民网和新华网进行图片、文字、音频和视频直播外,央视国际网、中青网、光明网、中国普法网、中国平安网等也进行了转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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