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大众网6月24日讯(通讯员 韩建伟 张清华)今年以来,稽查局以“管理年”活动为契机,在进一步推行精细化管理的基础上,创新稽查工作方式,规范执法程序,运用“五步”稽查法进行税务稽查,取得明显成效。截止目前,共检查结案13户,查补税款及罚款126万余元。
一、实行查前告知,使稽查执法公开透明
在2006年度地方税专项检查工作中,稽查局向纳税人下发《税务检查查前告知书》和《税务稽查预告通知书》,将纳税人的基本权利、基本义务进行准确全面告知,并将稽查执法办案程序、工作制度、标准、投诉渠道、检查纪律、廉政制度及联系电话等内容向纳税人完全公开。检查前给纳税人10日自查期限,让企业对无意违章、因政策变动、宣传不到位而违章和普通发票项目填写不全等失误性违章,有机会自我改正。避免了企业因自己“过失”而遭受的税务行政处罚。
二、创新服务方式,实行查前辅导和查后建议
在对纳税人正式检查前,首先要求纳税人诚信自查,在规定期限对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自查自纠。对自查的结果要求纳税人以《自查报告》形式报送,对自查的问题与检查的问题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检查中稽查人员帮助纳税人及时了解税收政策变化,解答财务人员提出的涉税疑问。检查终结后,稽查局及时对查结户进行跟踪回访,就税务、财务管理向纳税人提出建设性意见,帮助纳税人加强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三、实行延伸稽查,使稽查打击具有连续性
在2006年度地方税专项检查工作中,稽查局采取调取帐簿检查为主,帐外调查为辅,“静”“动”结合的检查方法。在检查方式上采取“顺查法”和“逆查法”相结合的方式。对有疑问和不合理的凭证、帐单、票据等涉税资料,到有关关联单位进行详查细核,把专项检查工作做的更细、更严、更加深入,发挥堵漏增收的作用。在做好专项检查工作的同时,对稽查过程中查出的其他问题,如果涉及到其他纳税人将一查到底,把问题查深查透,延伸稽查打击了涉税违法行为。
四、实行稽查结果分析,提高税收执法评议考核质量
在专项检查工作中,稽查人员按照纳税人申报率、入库率、欠税率等情况进行检查同时对税收征管质量进行分析,对结案的每一户稽查结果都认真进行评估和责任分析,分析纳税人对税法的遵从度和税收征管环节中存在的问题及责任。及时把检查情况及处理决定反馈给征收管理部门,并提出征管建议,促进和完善税收征收管理,提高税收执法评议考核质量。
五、加强与公安、国税等部门联系,密切合作,发挥综合治税的作用
稽查局积极与国税、公安等部门联系,对在专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偷、逃、抗、骗、发票案件将及时移送公安处理,对一些案情复杂的偷税案件请求公安提前介入。同时与国税密切联系,相互沟通信息,建立健全协查制度,规范协查流程,完善协查程序。1-6月,共收到发票协查信函、上级委托、国税系统协查71件,发票134份,回复134份,协查发票回复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