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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开审360诉腾讯案 “市场支配地位”存争议
2013年11月26日 18:06作者:来源:中国新闻网
360诉腾讯垄断案二审于今日上午9时在最高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这是自《反垄断法》出台6年来,最高法院审理的首例互联网反垄断案,对国内互联网反垄断的判决具有标志性意义。 中新网11月26日电 (IT频道 张司南) 360诉腾讯垄断案二审于今日上午9时在最高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这是自《反垄断法》出台6年来,最高法院审理的首例互联网反垄断案,对国内互联网反垄断的判决具有标志性意义。 中国政法大学IT法律、知识产权与投融资方面研究院赵占领在接受中新网IT频道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案的审判还是会围绕几个关键问题进行,如相关地域市场是中国市场还是全球市场,相关商品市场的界定中是否包括微博、社交网络,腾讯在相关市场是否有市场支配地位,二选一的行为是否属于限定交易行为,该行为是否有正当性等等。其中引发争议的核心问题是腾讯在相关市场是否有市场支配地位。” 360方面坚持认为腾讯都处于市场的支配地位。而腾讯则认为,在全球市场范围来看,腾讯不具备市场支配地位,并否定了360对于市场的理解方式,称360无视互联网的双边性。法院认为,一审法院对于案件中的相关产品市场范围界定不清,对于被上诉人即腾讯是否处于市场支配地位判断不明。 “市场支配地位”这一术语,在我国《反垄断法》第十七条对其做出如下定义:“指经营者在相关市场内具有能够控制商品价格、数量或者其他交易条件,或者能够阻碍、影响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能力的市场地位。” 上午激烈的庭审同时引起了网民极大关注,在新浪微博关于谁输谁赢的投票中显示,48%的网友支持腾讯,52%的则支持360,双方基本旗鼓相当。对此,互联网实验室、博客中国和全球网创始人方兴东则表示:“腾讯垄断诉讼案的意义不在于最终的结果,而由此引发的业界、法律界、学界、社会乃至政府决策者的关注,堪称中国互联网反垄断最大的一次启蒙教育。反垄断与互联网这个新兴产业已经相辅相成。我们看重的不是简单的谁胜谁负,而是官司对于中国互联网产业竞争环境和创新环境更积极的影响。” 而由于参加2013创业邦年会,周鸿祎未能出席庭审现场,但是他表示,这一案件已经引起了大众对垄断的关注,“是输是赢都值了”。
初审编辑:张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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