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年的地方市委书记,让李大伦养成了专横跋扈的作风。在工作中,他无视党内民主,一个人说了算,市委常委会成了他的“一言堂”。在与省纪委工作人员谈话时,李大伦称,领导干部的任命,组织部长要看他的脸色办事,他提名的县委书记,在书记办公会、常委会上讨论时,没有人敢提反对意见,因为副书记、常委都是他任命、提拔上来的。“实质上,一个领导干部的提拔使用,就是市委书记一个人的意见。”李大伦还坦言:“在郴州,我李大伦说了算。”(11月21日 新华网)
李大伦腐败案,可以说是近年来官员腐败的一个标本。其不仅受贿金额巨大,除地方官员以拜年、贺寿、出国等名义馈赠的600多万元未计入贿赂总额外,已核实李大伦夫妇收受贿赂1325万元,而另有3200万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另外,李的腐败产生了强烈的多米诺骨牌效应,市长、纪委书记、组织部长、副市长等涉及党政干部110余人。
湖南省纪委、省检察院曾用“四个特别”来概述李案,即涉案金额特别巨大,作案手段特别狡猾,社会影响特别恶劣,案件性质特别严重。一语中的,触目惊心。
而剖析李的腐败轨迹,最重要的原因就在于监督缺位。党纪国法成为其手中“玩物”,肆意践踏和蹂躙。他有一句让人十分胆颤的经典“名言”:“在郴州,我李大伦说了算。”那种不可一世的霸气,那种丝毫不将神圣的法纪放在眼里的狂妄,不仅让百姓深感恐慌,即使是其身边人也“伴君如伴虎”。正因为如此,在李东窗事发时,郴州市竟出现了从未有过的市民举城狂欢现象,庆贺的烟花映红了天空,甚至有市民高高打出“感谢党中央为郴州人民除害”的巨条横幅,显见百姓对李疾恶如仇的欢喜情形。
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这已是被屡屡验证的事实,李再次用自己的张狂将这种权力失控下的为所欲为表演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为满足自己的贪欲,他强制要求各县大搞劳民伤财的标志性工程,甚至抛出了“谁影响城市发展一阵子,我影响他一辈子”的荒谬论调;他想提拔谁,班子成员无人敢有异议。这种“一言堂”,在郴州表面繁荣和利润的掩盖下便是触目惊心的腐败乱象。李独断专行已经让郴州的政治生态环境受到了可怖的“污染”。
当前,反腐败斗争的重中之重是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权力监督。事实上,当“官当到我这一级就无人敢监督了”、“在××我说了算”成为官场上个别领导干部的口头禅时,这便是官员腐败、堕落和裂变开始,因为权力衍生出的各中欲望已经让他利欲熏心、贪婪成性。但是,倘若反腐监督机制能够及时跟进,能够像阳光一样随时随地地曝晒着,便可有效地防止某些人在权力的钢丝绳上越跌越深。可惜,在李案中这种监督机制却处于滞后状态。
加强对权力的监督,这是一刻都不能放松的话题。但愿李案能够给我们敲响对权力监督的警钟。
张夫清 撰文 (山亭区检察院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