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友对“裸体做官”现象进行了激烈的讨论。“裸体做官”是指那些妻儿都在境外,孤身一人在国内的贪官。(正义网7月7日)
据报道,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的大贪官、陕西省政协原副主席庞家钰,其妻儿早在他大权独揽的时候,于2002年就移民加拿大了,这一事件引发了网友对“裸体做官”的热议,不少人建议政府应深入反腐,彻查这些官员,也有人认为除此以外,更应该从根源上杜绝官员腐败。
比起那些案发后成功地逃到国外,甚至有些干部人失踪了好久才发现是负案在逃的情况,庞家钰的落网算是“不幸”的。我们往往疏于对官员日常行为的有效监管,不论制度上还算措施上,都缺少应有的防范。我们常常大谈特谈的反腐成果,也往往是揪出了多少贪官,但是对于贪官们由小变大的“成长”过程的失察失控,我们反思得少,检讨得更少。大概是我们把注意力过多地集中于对贪官的惩治,却往往忽略了一个问题:被我们抓住的时候,贪官们大多已经罪孽深重,造成的后果也已经很严重、很难挽回了。比如刚刚被判死缓的江苏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原主任庄玉斌,其罪虽死不足惜也,可是他给国家造成的损失则是2.6亿的住房公积金无法收回。2.6个亿啊!什么小数目啊?一个贪官就败祸了2.6个亿,我们能经得起多少这样的败祸?可是,比起上海的祝均一来,庄玉斌不过是个小巫、小小巫罢了:祝均一身后有124亿保险基金无法收回。每每面对这样一些数字的时候,反腐败的成果总是让人兴奋不起来。
庞家钰的妻儿移民加拿大的时候,我们知道不知道呢?如果说知道,那么我们的脑袋里就没划几个问号吗?好好的一家人为何要天各一方呢?如果说不知道,那么我们监管干部、监管纪律的部门都是干什么的?同样道理,几个亿的窟窿也好,一百多亿的窟窿也好,绝不是一天挖出来的,那么我们的监管部门为何毫无察觉呢?监管部门每天都在睡大觉吗?
问题就在这里,一直以来我们好像并没有追究监管部门监管失察责任的习惯,监管部门既然不承担失察责任,监察的动力又从何而来呢?而监管部门好像也习惯了坐在屋里等待举报,没有举报就天下太平的反腐方式。回过头来看看,有多少腐败案件是通过日常的监管程序查获的?以庞家钰案为例,若不是一位基层干部不顾一切地举报了九年,最后搬到庞家钰,说不定庞家钰哪一天就成了加拿大公民了。这样的事情还少吗?
我认为,应该反思一下我们的反腐思路了。“裸体做官”也好,上百亿的窟窿也罢,都与我们那种“死后验尸”式的反腐思路有关。人之祛病,重在于防;要么疏于防病,要么有病不知或不医,忽然间哪天有人病死了,大家都行动起来验尸,然后大谈特谈死于何病、病之多重,再然后展示尸体与患处,广而告之曰:千万注意……而对于活着的人仍疏于防、失于治;而后仍是一个接一个的死后验尸……
“死活验尸”式的反腐是“裸体做官”盛行的根源,所以,惩腐是必须的,但是防腐与治腐更重于惩腐。
张夫清 撰文 (山亭区检察院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