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过知天命之年的孙慎普原是山东省莱芜市莱城区水务局局长,很快就要退居二线。然而,他同许多贪官一样,由于把持不住自己,晚节不保而身陷囹圄了。日前,孙慎普被法院以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七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6万余元。透视孙慎普的犯罪之路,“贪婪成性”四个字用在他身上十分贴切。(6月17日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眼看自己政治前途无望,心理严重失衡,转而谋求利益上的满足,不惜铤而走险。孙慎普的“贪婪成性”换来的必是与其他贪官同样的结局,“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只是,剖析孙案,其疯狂敛财“二步曲”值得我们反思。
俗话说,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孙慎普便是其中“活学活用”的典型。水务局长是河沙开采的“管家”,而河沙开采投资小利润大,为许多人所窥视和眼热。深谙权力奥妙和私欲早已极度膨胀的孙慎普,自然不会放过这千载难逢的发财好机会。于是,他凭借着权力之船也“下河”淘起“金”来——那就是“严格”发放采沙许可证。谁用钱开道,谁就能顺利地拿到许可证。如此,众多承包商纷纷向孙慎“进贡”。孙淘到的第一桶“金”便达20万元。
“欲如水,不遏则滔天;贪如火,不灭则燎原”。官场失意的孙慎普真没想到从河沙里还真能淘出“金子”来,而且如此容易。因而,发放采沙许可证成了他地地道道“淘金”的魔杖,任意挥舞。在短短的一年半时间里,孙便收受采沙业主的“进贡”265.6万元,可谓“日进斗金”,诸如党纪国法之类,全部被他丢到了脑后。
更搞笑的是,孙不但“淘金”有道,而且迅速发挥“淘金”所得资金的“投资效应”,那就是将大肆收受的贿赂以放高利贷的形式搞“创收”。某沙场承包商杨某因资金不足向孙借钱,孙欣然同意借给其180万元,但两个月后必须还息10.8万元。人在屋檐下焉能不低头?何况,以后还得依仗孙局长的庇护。两个月后,杨某只好强装笑脸乖乖如数奉上,孙自然一一笑纳。
上梁不正下梁歪。孙的疯狂敛财,不但导致了沙场管理的泛滥无序,更严重的是恶化了水务局的内部风气。该局班子成员中不少人像孙一样,将权力资源发挥到了极致,大权大贪、小权小贪,权力的寻租、滥用和乱用,到了无所不及、令人触目惊心的地步。
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审视孙案,尽管有孙因升官愿望没有得到满足而心理失衡的原因,但更重要的是对“一把手”缺失有效的外部监督。只要谁送上足够数额的金钱,采沙许可证说给谁办就给谁办,水利工程说让谁干就让谁干,不用集体研究,也不用招标投标,孙的权力到了无可约束的地步。如此之下,靠本身就贪婪成性的孙“自律”,无异于缘木求鱼。
孙晚节不保,纯系咎由自取。但孙案给我们敲响的监督警钟,不能不引起我们的深思。反腐,必须完善对“一把手”的监督机制,这至关重要。
张夫清 撰文 (山亭区检察院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