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闽旭,安徽省政府原副省长、安徽省第十届人大代表;此前任安徽省池州市委书记,浙江省丽水地委书记等职。这些官衔,在平常人看来望尘莫及,但何闽旭逐一走过来,并且一路绿灯。(12月25日中国共产党新闻网)然而,何闽旭随着官职越做越大,思想却越来越麻痹,终究禁不住金钱的诱惑,葬送在了钱权交易的火海里。
大贪官服法了,无不叫人拍手称快。然而,欣慰之余却又让人想不明白,本来早已经腐化堕落的大贪官,却在为官仕途上一路飞黄腾达,平步青云,何闽旭到底靠的怎么得以“边腐边升”的?
据报道,从1994年起至2006年落马,何闽旭受贿时间长达12年之久。然何闽旭早在8年前就走到了仕途的悬崖边。那时,浙江省丽水地区发生了一起“贪官整清官”案件,而当时“贪官”背后的保护伞正是时任丽水地委书记的何闽旭。但遗憾的是,“贪官”受到了制裁,何闽旭却侥幸漏网,交流到了安徽省池州市任市委书记。在这期间,何不但没有为自己的行为而警醒,反道更加肆无忌惮、变本加厉了,竟非法收受贿赂达百余万之巨。
尤其更值得玩味的是,在这恶迹斑斑、罪行累累的堕落轨迹之下,稳住“宝座”岿然不动的何闽旭,居然还在2005年6月被升任为安徽省副省长。这其中“边腐边升”、“带病升迁”的经历,着实让人震惊。
可我们不知道,到底是贪官何闽旭的“能力”超强,还是组织在选人用人机制上存在弊端,为何何闽旭会在仕途上如此财源“茂盛”,官运亨通?难道这些都是依靠突出的能力和实绩带来的吗?事情当然不会这么简单。但每到关键节骨眼上,人家偏偏就是“产房传喜讯——升(生)了”,谁又敢说何某人没“才”呢?
“带病提拔”、“边腐边升”,在日常生活已经并非个案。原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局长杨志达,从1994年到2004年受贿295万元,另有260多万元的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而与他受贿相伴相随的职务却是一路升迁,从最初的一个路桥建设公司技术员,一直升到了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局长的位置;山西省原省委副书记侯伍杰,因滥用职权和个人作风问题曾多次被群众举报。然而面对纷至沓来的举报信,自1995年起,这位贪官还不照样从省委宣传部长的位置上,升到了山西省委常委、省委副书记。
此外,还有王怀忠、王昭耀、陈良宇之流,又何尝不是在边腐败边升迁中得以“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的。要说官衔职位,有几个人能敌?要论党纪国法,他们又不比谁知晓?可就是这些所谓的冠冕堂皇之人,在道道掩人耳目的耀眼光环和张张盘根错节的保护网络之下,肆意玩弄手中权术,才使党和人民的合法利益遭致了重大损失。
“带病提拔”不可小视,“边腐边升”更是不能等闲视之,必须坚决予以制止和打击。当前,各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正在开展新省长、人大主任、政协主席、法院院长和检察长换届及选举参加明年3月份召开的全国“两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选工作,笔者以为,相关部门除了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令,防止拉票贿选外,在选举中可能出现的“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及“边腐边升”等问题,还应当引起高度重视才是。总之,就是要通过一系列强有力举措和手段,坚决给那些既生活贪婪腐化,又想独掌大权的不法犯罪分子以无处作案和藏身之地。只有腐败堕落分子无所遁行了,换届选举才能确保公正、民主和廉洁,各项选贤任能机制才能确保顺利、有效地运行。
张夫清 撰文 (山亭区检察院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