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公布施行。第一次,我们有了专门针对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的法规;第一次,我们用法律武器,为一个地方的灾后恢复重建保驾护航。
“5·12”地震发生以来,一系列快速有力的行动背后,法治持续释放沉潜的力量。在法治的框架下,临危不惧,迅速反应,决策有依据,保障有“规矩”,有力、有序、有效,抗震救灾的行动,无不刻下法治的脚印。关键时刻,考验各级政府部门应急能力,也考验社会管理的根本枢纽——法治建设。
35件法律、37件行政规章、55件部门规章、111件有关文件,突发事件应对法治基石夯牢,法律网络织就。“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各类专项预案、各地各部门的预案,构成应对突发事件的“钢筋结构”。灾难面前,十万火急的抢险救援,从容沉着的部署组织,莫不体现了法治的力量;千钧一发的紧急应对,心细如发的精细管理,也莫不依靠法治的保障。
翻开《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八条规定:“根据实际需要,设立国家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据此,救灾指挥部设在了余震连连的灾区,国务院抗震救灾总指挥部开始进入高效运转的程序。各行各业,国家有关部委、各省区市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在法治的框架下,一切有条不紊,紧张有序。
18分钟,这是从地震发生到公布地震信息的时间差。之后,电视、网络24小时播报,报纸第一时间发布,从中央到地方到军队,一场场新闻发布会,传达让人沉痛的消息,也传达让人沉着的力量。及时、准确、权威、透明,信息的公开,减恐慌,促稳定,得民心,聚民力。从“主动说话”,到“阳光赈灾”,不仅是因为身处互联网时代,更在于地震前11天,《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打造“阳光政府”已成法律要求。
情况变化,制度跟进。5月29日,《抗震救灾款物管理使用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制定公开;为应对灾后审判工作和执行工作可能遇到的问题,一系列文件正在加紧制定;最高人民检察院积极介入,预防救灾和重建工作中职务犯罪的发生。截至6月11日12时,社会各界的捐赠款物,已经超过445亿元。纪检审计首次对救灾全程监督,捐赠款物天天上网公示。从筹集,到转运,到发放领取,制度创新让全国、全世界人民的爱心,如涓涓细流汇成透明清澈的大河。
灾难也是契机。近日,云南省加强校舍抗震工作的管理,采取排查隐患、拆除危房等措施,保障学校的安全。人们开始思考能否在义务教育法“学校建设”条文中,明确指定所适用的建筑法规,以此作为审批、监督和验收校舍工程依据,使保障校舍安全有法律的支撑。
紧急的救援抢险已经告一段落,漫长的灾后恢复重建正在展开,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待破解。救灾资金的管理使用,打击危害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的犯罪行为……这些问题的解决,和刚刚面世的《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一样,必将会使我国的法治建设,一步一步朝前走,愈加丰富与完善。
张夫清 撰文 (山亭区检察院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