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自治区委书记陈建国近日谈到“干净”与“干事”关系问题上有精辟之论。他说,“干净”与“干事”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相互统一,相辅相成。并指出,以“干事”为“不干净”开脱,或者以“干净”为“不干事”遮羞,都是错误的(《人民日报》2008年9月1日)。
“干事”、“干净”四个字作为对官员的德行及政绩要求,既形象生动,又便于人们好记,因此,一度被广为引用。笔者翻阅诸多报章,聆听一些地方干部会议报告,“干净干事”是高频词之一,可见其影响不浅。
站在对国家对人民负责的角度,官员是需要做到“干事干净”的。应该说,官员“不干净”,也即是贪污受贿,以权谋私问题,公众是十分厌恶的。抵制官员“不干净”问题,从中央到地方都出台了一系列廉政规定,监督做到了有章可循。在一般情况下,地方官员明目张胆地搞“不干净”的行为是颇为困难的。倒令人警惕的现象是某些官员“干净,不干事”的问题。
谓之“干净不干事”,也就是只要求自身不贪不沾,却不肯为国家为人民出力出汗出智工作,更不肯为改革开放事业做一番贡献。假若说,“不干净”的官员等同于贪官的话,那么可以说,“不干事”的官员也就是庸官、懒官。贪官固然会污染一地一方,而庸官同样会贻误一方。两者都要不得,都成为人民群众所不齿。
问题在于,在不少地方,对“干净、不干事”的人们却表现了无可奈何。笔者生活的南方经常听到当地的主要负责人大声疾呼要克服“不干工作”、“得过且过”、“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现象。记得,南方某省主要领导在近年新年之际,专门谈到克服“机关病”,其中病症之一是某些机关官员“不干事”。令人们思考的是,批评归批评,某些地方官员“不干事”的现象却很有市场,这是为何?细析个中原因种种,机关部门监督不到位是一个原因。但是,“红眼病”盛发却是令人切齿之症。
应该说,时下各地很多官员并不是不想干事,也并非没有干事的才能,而是缺乏了“干事者尤其是干成事者光荣”的氛围。笔者接触过不少在改革开放有作为的官员,一个共同特征是:他们均害怕上级表扬,害怕当先进。对此,他们也坦陈心迹,一旦受到领导表彰,就会随之而来一大堆莫明其妙的飞短流长,令你左右不是,难以招架。为着避免是非,一些官员宁愿工作选择中游,不思进取。这样,“干净、不干事”或“少干事”往往成了某些所谓“精明人”的最佳选择。可见,避免“干净不干事”现象出现,悉心创造一个“能者上,平庸者下”,“干事创业光荣,平庸可耻”的氛围十分重要。达到这个要求,需要地方官员加强道德修养,敢于解放思想,健全完善的机制,让想干事会干事又干成事的人们脱颖而出。
张夫清 撰文 (山亭区检察院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