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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女检察官的铁骨柔情
发布日期:
2012-06-07
来源:枣庄大众网 编辑:枣庄大众网
枣庄大众网12月23日讯 一位平凡的女检察官,在17年的职业生涯中,办理各类刑事案件400余件700余人,无一差错;她用母性的关怀熨平失足少年受伤的心灵,用真情关爱着周围的人们…… 这位被称为“时大姐”、“检察官妈妈”的人,就是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犯罪审查科科长、主诉检察官时钧宇。 “只认事实,做法律的守护人” 时钧宇说:“在查办案件中,我只认事实和法律。不管是谁,只要犯了罪,就必须依法追究。”在她办理的案件中,有案值数千万元的大案、有横行乡里,称霸一方的黑恶势力团伙案、还有抢劫杀人,造成百姓恐慌的命案……她凭着忠于事实、忠于法律的执著,共追诉漏犯8名、追诉重大遗漏罪行50余条,捍卫了法律的尊严。 2005年8月,在查办王某黑恶势力团伙一案时,时钧宇发现漏罪依法补查。嫌疑人的亲属赶忙送上一张空调提货单和一叠厚厚的钞票,求她高抬贵手,遭到时钧宇拒绝后,其恼羞成怒地说:“我兄弟和你有什么仇,你非得给他过不去,低头不见抬头见的,人得给自己多留条路!”此后,时钧宇经常接到一些让她“小心点”、“给自已留条后路”的恐吓电话。面对威胁,时钧宇没有退缩,依然坚持收集证据,寻访知情群众……审查结束后,她共补查材料30余份,深挖余罪3条,最终使犯罪嫌疑人王某受到了法律应有的制裁。 事后有人问时钧宇害不害怕,她笑了笑说:“这些年我送进监狱的人有好几百,有啥可怕的?我相信邪不压正!” “作为一名检察官,就要视百姓为亲人。” 时钧宇说:“作为一名检察官,就要视百姓为亲人,为百姓执好法、用好权。” 2006年9月,在办理李某投放危险物质案时,证据发生变化,时钧宇和公安人员一道重新勘查现场、查阅资料、找专家了解毒物属性……被害人的妻子赵某却疑心李某托了关系,天天到时钧宇办公室纠缠,扬言李某不抵命,就带着三个孩子披麻戴孝上访去。时钧宇理解赵某为夫伸冤的迫切心情,总是热情接待,耐心为其讲解法律。了解到赵某家庭生活困难,她一方面全力搜集李某的犯罪证据,另一方面联系为赵某申请低保,为她的子女减免学费,并申请市检察院把赵某列为帮扶对象……渐渐地,赵某的态度发生了转变。李某被判处死缓后,赵某主动找到时钧宇,说:“虽然没判姓李的抵命,我也不上访了,我信得过你,你是真心帮我们老百姓的!” “你是个好检察官,更是个好人!” 时钧宇说:“刑罚的目的不仅是惩罚,更重要的是教育。” 2005年3月,在办理孙某窝藏案时,时钧宇发现17岁孙某犯罪情节轻微,主观恶性不大,眼中充满了冷漠和抵触。经过调查,时钧宇发现孙某是名实习学生,来自单亲家庭,缺乏亲情关爱和法律意识是她犯罪的重要因素,如果不及时挽救疏导,简单地一判了之,将会彻底把她推向对立面,时钧宇决心挽救这个迷途少女。于是,不厌其烦地陪她谈心、给她讲解法律;苦口婆心地说服她已离异多年、反目成仇的父母,共同承担起对女儿的监护和帮教义务;还精心制定了帮教方案……渐渐地,孙某紧闭的心扉悄然开启。拟不起诉听证会上,她流着泪真诚悔过。在时钧宇的关爱下,她逐渐恢复了少女的活泼开朗,并主动向时钧宇坦露心扉……帮教期满后,孙某的妈妈感激地对时钧宇说“你是个好检察官,更是个好人!我和我的女儿永远忘不了你!”…… “编辑《青春导航》,做孩子们健康成长的导航人!” 每当看到那些稚气未脱的少年犯,作为检察官的时钧宇,就痛心不已。从那时起,时钧宇就开始默默酝酿编辑一册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实用手册,决心做一名指导孩子健康成长的导航人! 为了收集大量详实的素材,她先后深入到十余所中小学校,通过召开师生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了解在校生的心理健康、行为习惯等情况;利用出差机会,到先进检察院,向预防青少年犯罪的专家、学者请教,收集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先进经验材料;梳理分析十余年来积累下来的典型案例,撰写了共计10余万字的法制讲稿。经过多年的不懈努力,时钧宇终于编辑出版了集法律常识、案例解析、精品讲稿、心理辅导为一体的口袋书《青春导航》。书籍出版后,深受辖区中小学校学生的喜爱。区直学校的一位老师,深有感触的说:“这本书的内容就像这本书的名字一样,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指明了航向,也为我们教师教育学生提供了好的教材。” 回顾17年来的工作,时钧宇感到欣慰,但对家人却感到非常愧疚。令她至今无法释怀的是,2001年秋母亲在济南做手术期间,她忙着审查2起大案。是护理重病的母亲,还是外出调查取证?她犹豫了……人非草木,孰能无情!她还是咬咬牙,含着泪水,毅然踏上了取证的征程…… 付出总有回报。时钧宇先后受到市级以上记功表彰22次,荣获省检察系统“优秀公诉人”、全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枣庄市十佳女检察官等荣誉称号。 谈起成绩,谈起人生追求,时钧宇很坦然:“作为一名女检察官,我非常热爱这项工作,我没有什么过高的奢望,只求在家做一个好女人,在外做一名优秀的检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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