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632-3156865

通讯员qq群:25238684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新闻 > 枣庄人物

冯卯民政助理员张帆的平凡人平凡事  

发布日期: 2012-06-07 来源: 编辑:枣庄大众网

           枣庄大众网5月5日讯(通讯员 侯化成 张松青 报道)全镇有低保户414户1176人,伤残军人22人,复员军人44人,参战人员58人,退伍带病还乡11人……对这些,他如数家珍,每家每户情况了如指掌。
        他不高的个子,不善言谈的举止,甚至还有些腆腆,他说,他只是普通工作者中平凡的一员,都是做些平凡的事。然而老百姓却不这样认为:“张助理心里想着我们,为我们吃苦受累,他是俺们弱势群体的贴心人。”上朱园村村民张宗云一席话代表了大多数村民的心声。
        冯卯镇民政助理员张帆,以他的实际行动诠释了他不平凡的人生。
       “他虽是老干部,但不符合条件,拿下!”
        相山村退休老干部相修珍退休后,村里无钱为其发工资,想以民政低保充当工资为其补助,申报表报到民政所,2008年2月份张帆在审查时发现后,坚决予以拿下。他说,低保工作,是个涉及千家万户的大民生问题,处理不好势必会引起上访闹事等一系列社会治安问题,符合条件的不漏报,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不上报。上任后他严格按照个人申报、村级初审、党员村民进行审核、村级公示、民政审核的程序,严格把关,让能保尽保。冯卯村村民陈显亮,属二级肢体智力残疾,生活困难。2008年2月份张帆在到村审查复核人员时,发现他符合低保条件,但村里漏报了。了解情况后,他及时给予补报上。每月领取到40元低保金,年节还给他送去面粉被褥,陈显亮见了张帆十分亲热,去年8月份一天中午,他到民政所领取低保金时,正好张帆等人下村,他买了2斤烧饼放在民政所门口,表达了一名残疾人的真切感激之情。
        “请让我来帮助你”
        在深入村户了解情况时碰到生活困难的低保户,张帆一句“请让我来帮助你”温暖了多少百姓的心。水山村村民贾庆杭因车祸造成截肢,花费4万多元,生活一度陷入贫困,情绪十分低落。2007年12月份到该村走访时,张帆发现他家里一片狼藉,顿时起了恻隐之心。不仅帮他办理了低保,还从区民政局争取到一张轮椅,区红十字协会还对其进行了帮扶,使贾庆杭重新扬起了生活的风帆。
        张帆常说,帮扶重在扶技。小温庄村张冬梅因车祸造成肢体残疾,2008年5月份,张帆帮助她到区里的大成技校学习,使她掌握了一手娴熟的织棉背心的手艺,在轮椅上每月有600多元的工资收入,加上几十元的低保金,使她摆脱了生活的困难。“这多亏了张助理。”她深情地说。
        “让老年人动起来”
        “到敬老院半年时间,我长了12斤,在院里生活好,心情好,你说能不长肉。”谈起在敬老院的感受,双目失明的张敬志老人说。
        民政所还负责敬老院的管理工作。针对部分老年人到敬老院无所事事、孤寂沉闷的现状,张帆提出了“让老年人动起来 ”的建议,积极组织敬老院的100多位老人和工作人员,成立14个小组,由工作人员带队,在院里空闲地开荒种菜,种植了白菜、萝卜、大葱等,还进行养殖兔子。老人们不仅干些力所能及的活,活动了筋骨,修养了性情,而且还改善了伙食,每天更换食谱,院里还增加了一些经济收入,实现了一举夺得。以院养院的做法取得了良好成效,冯卯敬老院获得2008——2009年度省一级敬老院荣誉称号。
        “干民政,是个良心活”
        在民政所工作了20年的相修灿,说起张帆,“那是没个说的,舍小家顾大家,他确实是个模范。”
        一些低保户利用镇上逢集或节假日到民政所领取低保金、优抚金,所以张帆他们没有歇息过节假日。对于一些病困的复员退伍军人和一些行走不便的老年人,他们都骑着自行车翻山越岭几十里路送到家里。
        2009年春节,直忙到年三十下午才回家贴对联。孩子出生、满月都没能回家帮忙。
        去年夏天,由于阴天,家里养的鱼缺氧,价值3万多元的20箱花白鲢全部死掉,这时张帆正在张庄村搞实情调查。
        说起这,者问张帆后悔吗,“干民政,是个良心活,只要他们(低保户、优抚户)能说咱一声好,我心里就非常幸福。”张帆说的一脸坦然。


相关阅读: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专题报道

新闻曝光

摄影报道

关于我们 - 报业集团 - 版权声明 - 广告业务 - 业务拓展 - 人才招聘 - 联系方式
Copyright (C) 2001-2010   dzww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Email:zaozhuang@dzwww.com 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音像制品出版许可证
鲁ICP备09023866号 新出网证(鲁)字02号 网络视听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