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632-3156865

通讯员qq群:25238684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当前位置:首页 > 枣庄新闻

山亭农村土地流转合作社引起社会各界关注  

发布日期: 2012-06-07 来源:枣庄大众网 编辑:枣庄大众网

       

        枣庄大众网11月26日讯(通讯员  刘士强 樊兆勇报道)经山亭分局7月份登记注册的山东全省首家农村土地流转合作社——枣庄市山亭区全崮山土地流转专业合作社,自成立以来在社会各界引起极大关注,全国各大新闻媒体都作了大篇幅报道,中央及省市等有关领导多次前来视察,陈伟市长曾一月内三次来山亭就土地流转合作社进行专题调研,给予充分肯定并作出重要批示。

        枣庄市山亭区全崮山土地流转合作社坐落在徐庄镇柿行村,由徐庄镇土山村、柿行村两村农民自愿联合,以土地经营收益权入股的形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要求而依法成立的一种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作社坚持“入社自愿、退社自由”的原则,农民以户为单位,用土地承包经营权入社,把自家经营的土地、果园全部交于合作社管理经营,年底享受销售农产品利润及分红。双方签订土地流转经营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截至目前,该社已发展入社农户280户,入社土地1722.3亩, 全崮山土地流转专业合作社的成立不仅能够有效地解决农民外出务工与种地之间的矛盾,而且能够促进当地农业结构调整,使农村土地实现规模化生产、集约化经营,同时也能够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农业生产率,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相关阅读: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专题报道

新闻曝光

摄影报道

关于我们 - 报业集团 - 版权声明 - 广告业务 - 业务拓展 - 人才招聘 - 联系方式
Copyright (C) 2001-2010   dzww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Email:zaozhuang@dzwww.com 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音像制品出版许可证
鲁ICP备09023866号 新出网证(鲁)字02号 网络视听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