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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遭恶意欠账者法院依法追贷罚“老赖”  

发布日期: 2012-06-07 来源:枣庄大众网 编辑:王振

       

        枣庄大众网12月3日讯(通讯员孙竹梅 王涛报道)“多亏了山亭法院的法官们,贷出的款我们无力追回的,是他们帮我们追了回来”,日前,记者从山亭区信用联社获悉,今年以来,该社在贷出的小额款项中,约有10%的款项到期无法追回,经山亭区人民法院追贷,目前已挽回损失400余万元,但仍有部分贷款尚未追回,据悉,他们将被列入银行信用系统黑名单。
        小额担保贷款作为国家鼓励弱势群体的一种优惠政策,大多数贷款者都十分珍惜,到期就还,可有一部分贷款者法律意识淡薄,把小额贷款当成了救济金,有能力偿还而拒不还贷,为减少国家金融损失,去年底,山亭区信用联社为维护合法权益,根据法律规定,依法向山亭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山亭区凫城乡兄弟俩及嫂兄3家5人,去年从凫城乡信用合作社共计贷款10万元,但贷出后他们把钱借给了妹夫用,并订立了有效贷款担保合同,但没多久,妹夫因触犯刑律,被劳动改造,使还贷造成逾期,山亭区凫城乡信用合作社的一姓的工作人员说,他们多次追要无果后,于7月28日向城头法庭起诉,法庭同志多次来到这3家送达起诉书都吃了闭门羹,法庭同志多方走访了解其父亲是村里的老干部而且是烈士后代,两次登门拜访老人,给老人讲政策、讲法律、讲情理。 “不能让国家在咱身上落损失”,老人在法庭同志的开导下,召开家庭会议,给儿女们分发还贷任务,终于于今年10月23日还清贷款。
       “这只是山亭区人民法院为信用联社追回贷款的一个案例” ,山亭区信用联社的一姓刘的工作人员说,今年以来,该社在贷出的小额款项中,在合作社工作人员多次提醒、追贷后,还有约10%的款项逾期无法追回,经向山亭区人民法院起诉,目前已直接追回贷款400余万元。
       “对于这样的小额贷款官司,最大的麻烦就是找到被告人的家,但找不到被告本人”,山亭区城头法庭的相法官告诉记者,有的被告长年在外地打工不在家,有电话的可以通过电话与其联系;有的找到所住的村,但找不到具体的住户,只能多方询问村民才能了解被告具体住址。由于农村劳动时间不固定,再加上外出打工,法庭在送达法律文书时往往找不到当事人,有时送达一个起诉书要白天晚上跑上数次。
        对不履行法院法律文书的当事人,经法院的法官耐心讲法、说理后仍不主动履行还贷的,法院根据法律规定,依法对其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同时承担银行逾期贷款的利率。此外金融系统还将对不履行贷款的人列入中国人民银行数据库,从此7年之内不能贷款、办理银行信用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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