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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到资料不归还敲诈失主钱财不成反被捉  

发布日期: 2012-06-07 来源:枣庄大众网 编辑:枣庄大众网

       

        枣庄大众网12月9日讯(通讯员  裴中敏 张建朋报道) “拾金不昧”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美德,拾到东西本应尽快归还失主,这个道理我们从小每个人都知道。然而,已经30岁财迷心窍的女子徐某拾到了别人丢失的重要资料,不但不归还失主,反而拿着拾到的重要资料去敲诈钱财,最终贪婪的吕某被公安机关抓了个正着。

        12月9日早6时许,荆河派出所110服务大厅接到一求援电话:一名姓童的市民报案,称其刚接到一个敲诈电话,对方声称捡到童某遗失的重要资料,需要3000元现金赎回并约定交易时间和地点,并称10分钟再联系。值班民警接到报案后,对此十分重视,遂让童某与嫌疑人保持联系,通过落实涉案电话的具体位置尽快抓获嫌疑人,民警们立即通过相关措施确定了涉案电话“159******”地址位于我市平行路附近的一个电话厅内。确定敲诈电话位置后,时不我待,值班民警立即组织警力前往,2分钟后,出警民警将涉案敲诈女子在一电话旁抓获,民警赶到时,该女子仍在电话中与童某通话。

        经过初步了解,童某是我市某道路施工的项目方负责人,由于昨晚酒后不慎,将存放有该项目竣工验收报告等重要资料的提包遗失,后该提包被一名姓徐的女子拾获,该女子见拾到的竟是承包工头的重要资料,顿生歹意,想敲诈点钱财,便与童某电话联系上,后索要3000元酬金,后童某和其纠缠降到1000元。当该女子正在电话机旁与童某讨价还价时,从天而降的民警打碎了她的黄粱美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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