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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学生上学将免除杂费借读费等多项收费  

发布日期: 2012-06-07 来源:滕州日报 编辑:枣庄大众网

       

        枣庄大众网12月15日讯   记者日前从滕州市残联获悉,为确保残疾儿童、少年充分享有受教育的权利,近日获省政府原则通过的《山东省残疾人优惠扶持规定(草案)》明确规定,残疾学生上学将免除杂费、借读费等多项收费。

      根据规定,政府部门将对符合义务教育条件的残疾学生,免除杂费、寄宿费、教科书费,并对在校贫困残疾学生的生活费给予补助;符合借读条件的残疾学生,免收借读费,与所在地残疾学生享受同等待遇;高等院校、成人教育机构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招收残疾学生,并放宽残疾学生的奖学金评定标准和贷学金审核条件;普通高级中学、高等院校及成人教育机构在录取条件上,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给予残疾学生适当照顾。

      《山东省残疾人优惠扶持规定(草案)》还规定,残疾考生和在校残疾学生,可以免试体育;县以上残疾人联合会应当对生活困难的在校残疾大、中专学生给予适当的学费补助,具体标准由省、市残疾人联合会制订。(鞠忠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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