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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车牌敲诈勒索车主一男子被判两年刑  

发布日期: 2012-06-07 来源:滕州日报 编辑:枣庄大众网

       

        枣庄大众网12月25日讯  近几个月来,发生在滕州市的盗窃汽车车牌、敲诈勒索现金的系列案件,随着犯罪嫌疑人汪某被判刑而画上句号。

      汪某,男,25岁,我市某街道人。汪某初中毕业后一直游手好闲。当他看到别人花钱阔绰、穿戴入时时,便联合朋友想寻找一条来钱快的“路子”。

      “要车牌,请短信联系133********,绝对诚信,半小时拿牌,报警毁车!”当车主王某跟朋友一起散步回家时,在小区停车处看到自己的车上被人留下了这样的字条。王某按照字条上留下的手机号码发过去短信希望拿到自己的车牌,对方发短信回复要求他汇款100元至银行某账号。王某汇款后,对方发信息提示说车牌在某某位置。

      今年5月以来,汪某与他人先后到市内许多小区、宿舍、医院、超市、路口,盗窃停在户外的汽车车牌,并留下联系电话和银行账号,每次都让车主汇款100元,确认汇款到账后再告知车牌的藏匿地点,以此手段敲诈勒索多次,非法所得数千元。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汪某的盗窃和敲诈行为被我公安机关侦破后,汪某被关押于市看守所。经过管教民警耐心细致的法制教育,汪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悔恨万分,面对2年刑期,他表示一定要好好改造,争取早日恢复人身自由,做个守法的公民。(李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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