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632-3156865

通讯员qq群:25238684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当前位置:首页 > 枣庄新闻

枣庄市网络文化协会于12月26日成立  

发布日期: 2012-06-07 来源:枣庄大众网 编辑:王振

       

        枣庄大众网12月27日讯(记者王振)本网最新消息,昨天下午,枣庄市网络文化协会成立大会在枣庄市政大厦二楼东会议室召开。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周杰华出席成立大会并讲话。
        会议选举产生了枣庄市网络文化协会首届理事会,表决通过了枣庄市网络文化协会首届理事候选人名单、常务理事候选人名单和理事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候选人名单,并宣布聘任于任泉同志为枣庄市网络文化协会名誉会长。
        中共枣庄市委书记刘玉祥还专门为协会的成立发来了贺信。刘玉祥在贺信中说:“市网络文化协会的成立,是我市网络文化建设发展进程中的一件大事,一件好事,更是一件喜事,我代表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对协会的成立表示热烈祝贺!”刘玉祥在贺信中还要求“希望协会充分发挥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约束的功能,立足为人民服务、为党委政府服务、为社会和会员服务。”

        近年来,网络文化飞速发展,对全社会带来了一场文化内容和形式的深刻改革。以前瞻的视野观察网络文化的发展,建设顺应时代潮流的、先进的、优秀的网络文化,将会充分地促进我国的社会和谐以及社会主义特色文化的发展。成立网络文化协会,进行深入研究网络文化给人们带来的思维方式、价值理念和行为准则的变化,加强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刻不容缓。枣庄市网络文化协会是由枣庄市从事互联网文化及其相关行业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以及一切关心和支持枣庄市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事业发展的工作者、研究者、管理者自愿组成的全市性、非赢利性的,以促进枣庄市网络文化事业健康有序、快速发展,服务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社会团体。
        会议由宣传部副部长于任泉主持。


相关阅读: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专题报道

新闻曝光

摄影报道

关于我们 - 报业集团 - 版权声明 - 广告业务 - 业务拓展 - 人才招聘 - 联系方式
Copyright (C) 2001-2010   dzww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Email:zaozhuang@dzwww.com 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音像制品出版许可证
鲁ICP备09023866号 新出网证(鲁)字02号 网络视听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