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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开展春节期间市容环境及秩序整治活动  

发布日期: 2012-06-07 来源:枣庄大众网 编辑:枣庄大众网

       

        枣庄大众网1月16日讯(通讯员  梁大伟报道)为营造整洁优美的节日环境,巩固发展城市管理上水平竞赛活动成果,确保全市人民度过一个安定、文明、祥和、欢乐的新春佳节,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专门下发通知,决定从1月15日至2月1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春节期间市容环境及秩序整治活动。
        春节期间市容环境及秩序整治活动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整治环境卫生。市容环卫部门要针对节日期间人流量大、保洁难度上升的实际,增加人员,加大力度,科学制定节日环卫保洁工作方案,确保城区内实现全天候保洁,垃圾日产日清。要重点抓好城市背街小巷、城中村、城市出入口、城乡结合部等部位的管理,避免城市管理产生死角。要加大对乱扔乱倒行为的处罚力度,坚决遏制“脏、乱、差”现象。二是整治占道经营。对主次干道两侧及道路交口可视范围内乱摆乱占、乱停乱放、乱扔乱倒、乱扯乱挂等现象进行严格管理。重点加强农贸市场、广场、车站、大型商场、旅游景区等周边市容市貌管理。坚决杜绝主次干道店外店和市场伸舌头现象。三是整治临时摊点。对节日期间烟花爆竹、春联等年货摊点,实行统一扎口管理。严禁在主次干道特别是管理示范街出现临时摊点。确实需要的,经批准,在确保不影响市容市貌的前提下,安排在次干道、背街小巷划定的经营区域,并明确管理标准、经营时限,确保安全畅通、有序卫生。对各类未经批准设立及未在规定区域、规定时限经营的临时摊点坚决予以取缔。四是整治户外广告。对城区范围内有碍交通、有碍观瞻、破坏建筑物风格和城市风貌、画面污损、破损的户外广告进行全面规范,提高户外广告美化、亮化水平;严格禁止在城区主干道和重要次干道设置各类过街条幅。确需设置广告条幅的,一律设置楼体垂幅,并且要严格审批,明确时限。对城区“野广告”要及时进行涂刷清理,坚决消灭“反弹”现象,全面提高节日广告管理水平。五是整治违法建设。要加大节日期间违法建设查处工作力度,加大巡查频率,防止利用节日期间偷建、抢建违法建筑。对各类占用道路、绿地等公共场地搭设的棚厦等简易构筑物要坚决予以拆除。六是整治车辆秩序。规范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停放秩序,公安、交通、行政执法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重点强化道路两侧酒店、商铺、机关单位车辆停放秩序,及时纠正乱停乱放行为。七是整治噪声扰民。要杜绝沿街店铺用喇叭做广告,严禁促销车辆沿街宣传,不允许占道搞商业庆典和促销活动,坚决消除噪声扰民问题。
        为确保活动落到实处,通知明确要求:各区(市)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及各职能部门要把此项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城管执法、环卫、工商、公安、建设、环保、安监等部门要密切协作,按照各自职责范围,精心组织,严格管理,标本兼治,做到组织到位、责任到位、人员到位、考核到位,切实把节日期间的市容环境和秩序管理好。在严格严细管理的同时,要坚持以人为本、超前管理、预防为主,注意文明执法,讲究执法艺术,确保市容秩序得到改善和提高,广大人民群众满意,经营单位和个体业户也满意。
        据悉,活动期间,市城市管理上水平竞赛活动办公室还将组织人员对全市节日市容秩序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督导,检查结果纳入城市管理上水平竞赛活动考核成绩,并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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